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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波 發達公司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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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1-11-22 13:10
表達與拒絕都是權利
168515
蘇絢慧/
教會有一個約五歲的小女孩,
父親是美國人,母親是台灣人,
她所受的教育是西方方式的。
有清楚的界限,可以表達
自我的需求,同時尊重他人。
有一天,她在教會遇見我的二表哥,
二表哥在教會和孩子們的關係很好,
他很懂陪孩子玩,所以這個小女孩
一見到我二表哥,非常開心的跑到
他面前,問他說:「我們來玩,好不好?」
我的二表哥因為擔任執事的工作,
必須要開教會的長執會而無法抽身,
所以二表哥回答:「我很想陪妳玩,
但不行耶!因為我要去開會,等開完會
看可不可以陪妳玩,好不好?」
小女孩聽後,又問了一次:
「我們一起玩,好不好?」
二表哥再度表示遺憾與抱歉,但希望
開完會如果他們還遇見,就可以陪她玩。
那小女孩聽後,說:「真的不行嗎?」
二表哥心裡不捨拒絕,但因為職責,
再度說:「對啊!現在不行。」
小女孩聽見後,就揮手說:
「好吧!那bye-bye。」
沒有任何的生悶氣,也沒有表現出
怪罪的表情,或失望的表情。
當然,更沒有像許多台灣的小孩
一樣開始哭鬧,或是抓著不放。
說穿了,沒有任何以情緒
來威脅或操控的行為。
二表哥很感慨的說,到底人家是
怎麼教的,可以把孩子教得如此「懂事」。
我聽後,覺得孩子不是「懂事」,
而是在他們的家庭文化中,他們可以
將表達與拒絕都視為一種權利,我有權
表達需求,但他人也有權拒絕給予或滿足。
在台灣家庭,許多人從小到大的家庭
經驗中,既沒有權利表達自己需求,
也沒有權利拒絕滿足他人。
我們的家庭界線常是混淆的弄不清
每一個人都是一個獨立與完整的個體,
總是相互剝奪與相互干涉。
我們家庭的氛圍與權威,常塑造
父母有絕對權力決定孩子的生活與作息,
當孩子要表達需求時,他必須得到
父母的給予與同意,如果父母一個「不」,
常常換得的是沒有異議的必須服從,
不然,你就是不懂事或者不是一個乖孩子。
孩子一旦被制約了必須服從,他就會
慢慢變得不可為自己的需求表達,
若是讓父母為難了,他會有罪惡感,
覺得自己真是一個壞孩子,不乖的
孩子,差勁的孩子。
但他那一些不被滿足的需求呢?
消失了嗎?還是去了哪裡呢?
這些未滿足的需求,會開始形成怨念,
在心裡盤旋:為什麼我無法得到滿足?
你們才不是不能給,
是不願意給,因為你們不愛我。
如果你們愛我,就會滿足我。
於是,這孩子慢慢的把被拒絕的經驗,
詮釋與解讀為傷害:「因為我不重要,
所以我無法得到我想要的。因為你們
不愛我,所以你們才會傷害我」。
慢慢的,拒絕成為一種「傷害」。
這樣的演變,是因為父母先將孩子的
需求表達視為一種「麻煩」與「問題」,
先羞辱了孩子表達自己的需求,當孩子
表達需求就是「魯莽」、「吵」、
「不乖」、「不體貼」。
孩子在需求無法獲得滿足的情況下,
再被攻擊與羞辱後,便會在內心慢慢的
藏恨,恨父母的拒絕與攻擊。
這樣的孩子,在成長過程,若是壓抑
得了這種恨意或憤怒,他會成為一個
害怕拒絕別人的人,因為他的認知中,
拒絕是一種傷害他人的行為,他受過這種傷,
他會害怕傷害別人,讓別人也受這種傷。
不僅如此,他會非常困難表達自己的需求,
因為表達自己的需求是一種造成別人困擾,
甚至可能會因此讓自己受到羞辱與傷害,
這是一種危險,絕對不可以做。
若是壓抑不了這種恨意或憤怒,這樣的
孩子會開始「討」,用各種情緒的張力
與強度「討」自己覺得被虧欠的。
無法忍受任何他人的拒絕,若他人
拒絕了,他便會跟你拼了:
「你算什麼?竟敢拒絕我?」
這樣的孩子無法忍受一絲一毫他人的
拒絕,他人的拒絕意謂著傷害他的自尊,
與藐視他的存在。他的傷痛會一觸
即發,成為猛力的敵意與對抗。
你一定不陌生,這樣的孩子長大成人後,
就在你我的身邊,甚至曾是你或我。
我們的文化,將人有「表達」與「拒絕」
的權利都視為一種「自私」,因此剝奪
人表達的權利,也剝奪人拒絕的權利。
我們變得要討好別人而活,要以討別人
開心或喜歡,來確保我們是主流價值
中的好孩子、好人。但久而久之,
我們無法在關係中健康。
若在關係中表達需求,這是自私,
是一種羞恥的表現,於是要迂迴,
要迴避,要假裝沒有需求。
若在關係中要拒絕滿足他人,
我們也無法安心,因為恐懼自己自私,
恐懼自己不夠好,恐懼自己會不會
傷他人的心的想法,盤旋不退,
好掙扎、好困擾。
如果,我們可以不再被過去早年的
受傷經驗制約,可以重新標定「表達」
與「拒絕」都是關係中的權利,我們
就可以還給自己與別人尊重,不總是
在關係中鬥得兩敗俱傷,也不需要
再爭個你對我錯。
許多人在關係中正處在這樣的
惡性循環中,不允許另一個人的拒絕,
也不允許自己表達;或是不允許
自己拒絕,也跳腳於另一個人的表達。
回到真實,在這世上,沒有一個人
能夠完完全全的滿足另一個人,也沒有
一個人,可以完完全全的沒有自己的需求。
如果我們可以試著理解,身為凡人,
別人有限,我也有限,我不誇大他人
是超完美,也不誇大自己的超完美,
我們才能以合理的眼光看待自己也對待他人。
這樣的真實,必須回到成人的能力
與世界中,還原事實,不再以幼年
無助無力的角度與眼光投射他人的巨大,
也不再不斷的將自己停在一直等待
他人來無限滿足的小嬰孩位置。
其實,我們都是人,就是一個平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