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客 發達集團法務長
來源:健康養身   發佈於 2011-11-24 11:59

過期藥具生態毒性 應妥善處理

2011/11/24 11:44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龍瑞雲台北2011年11月24日電)過期藥如何處理,丟馬桶或水槽?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今天表示,過期藥品對環境水源易產生毒性,一般藥水藥丸可自行處理後丟入垃圾桶,但癌症用藥需特別處理。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今天公布「99至100年度家庭用藥總檢查暨家庭廢舊藥品環境毒性評估計畫」顯示,若不妥善處理廢棄藥物,將導致環境污染,造成「生態毒性」。
東南科技大學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系主任林景行表示,國內目前有20餘座焚化爐,燃燒溫度約850至1050度,民眾只要將過期或未使用完的藥品丟入垃圾桶經焚化爐的高溫處理過後就可以避免直接丟到馬桶與水槽的直接污染。
林景行表示,世界衛生組織建議,過期藥品如含鹵化元素有機物及抗腫瘤藥物的過期藥品需經燃燒溫度可達1200度以上的特殊焚化爐處理。全台共有120家「家庭用藥檢查站」可協助民眾處理家中過期或變質藥品。
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輔導理事長連瑞猛表示,經宣導與推動廢棄藥品回收制後,估計使國內健保給付排名前20名的四類藥物每年廢棄量由102.73 公斤有效降低至59.87 公斤,降低率達42%,同時也可效降低廢棄舊藥釋於環境中。
連瑞猛表示,過期藥水要倒入夾鏈袋,而沖洗藥水罐的水也要倒入夾鏈袋,藥丸需集中在夾鏈袋裡並將泡過的茶葉、咖啡渣或用過的擦手紙等,和藥水、藥丸混合在一起,再密封起來,便可隨一般垃圾處理。10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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