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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1-12-14 00:25

大陸盯高利貸 整頓地方金融

大陸盯高利貸 整頓地方金融
【經濟日報╱記者陳致畬/綜合報導】 2011.12.13 03:32 am
近來溫州、鄂爾多斯等地民間借貸高利化現象嚴重,考驗大陸各地方經濟發展與金融穩定,已引起中共中央高層重視。據新世紀報導,第四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將在明年1月份於北京召開,討論重點就是大陸地方金融監管及地方金融辦改革。
圖/經濟日報提供
自溫州爆發企業老闆「跑路潮」後,今年10月溫州市政府派出25個工作小組,分別進駐25家當地銀行,包括當地的五大銀行,至今仍未撤出。
現今地方金融辦在推動金融支持地方經濟發展過程中起到重要作用,但也造成不少問題。
據某國有銀行分行行長表示,當地金融辦的主要職能是協調省內金融機構多放款,支援地方建設,但是地方金融辦,又會要求銀行每日通報貸款進度,令當地分支機構相當為難。
目前「一行三會」(央行、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的垂直監管只能管理到縣級城市,證監部門只到省級,已有許多監管單位難以覆蓋的領域,例如民間金融、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
近年農信社、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金融機構的監管權下放到地方政府後,如何明確的中央與地方分層金融監管體系框架,已成為不可回避的現實。
因此,建立更加有效的地方金融監管體系,預料將是下一步改革的重點。
據第一財經日報指出,這次由財政部主持方案,將以目前財政部金融司為基礎設立金融國資委,並納入匯金公司,將銀監會、央行等監管部門對金融機構的行政管理許可權也統一納入其中,到時金融國資委就會直屬國務院的正部級機構,成立金融國資委之後,地方金融國資的垂直管理體系就可得到協調。
世界銀行東亞太平洋金融發展局首席金融專家王君指出,地方政府直接或間接地掌控大量的金融機構和金融資產,以及非正規金融活動的蓬勃發展,客觀上需要有地方的金融監管框架。
王君認為,雖然各地都成立了金融辦,但由於沒有在法律上賦予其相應的權力,定位和職能不清,現正面臨所有者與監管職能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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