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瓜 發達集團營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8-12-26 07:09

在部落格推薦個股 營業員被罰

在部落格推薦個股 營業員被罰
【聯合報╱記者陸倩瑤/台北報導】 2008.12.26 02:43 am
在個人的部落格上寫股票評論、猜股價,可能丟掉飯碗,甚至吃上官司!金管會昨天公布,日盛證券吳姓營業員因為在自己的部落格上推銷金融商品、推薦特定個股,處分停業三個月。
這是國內證券市場第一宗網路部落格處分案,過去金管會從監看(聽)電視股市節目,專業股市刊物或廣播解盤等,找出違規報明牌的股市名嘴或分析師,本案顯示官方禁止透過部落格猜明牌。
證期局官員說,吳女只是證券商營業員,依規定不准推薦股票,更不能銷售金融商品,但吳女在部落格自稱是理財專員,不只臆測個股價位,還引誘投資人購買金融商品,留下個人連絡方式,己違反規定。
官員還說,吳女是證券從業人員,按規定只處以停業處分,如果吳女不是證券商營業員,而是一般上班族,類似行為可能涉及「擾亂金融秩序」,情節嚴重的話還會吃上官司。
官員坦承,投資人檢舉才發現吳女部落格案,證期局經過調查後掌握事證,於是開罰,希望投資人加強風險意識。
【2008/12/26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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