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鏈 發達集團風紀稽核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2-10-02 09:27

新竹地院裁定准予重整,茂德展開申報作業

09:24:40 《半導體》新竹地院裁定准予重整,茂德展開申報作業
【時報-台北電】茂德(5387)表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及台灣銀行對茂德之重整聲請,經台灣新竹地方法院裁定准予重整,重整裁定日為101年9月28日。 選派陳民良、呂東英及金玉瑩律師三人為重整人,選任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葉大殷律師及馬國柱會計師三人為重整監督人。 債權及股東權申報期間及場所為民國101年10月1日至101年10月23日下午5時止,在新竹市新竹科學園區力行路19之1號(即茂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營業處所)。記名股東之權利依股東名簿之記載,無須申報。債權人及無記名股東之權利未經申報者,不得依重整程序受償及行使權利。 所申報債權及股東權之審查期日及場所為10月31日上午十時,在新竹市新竹科學園區力行路19之1號(即茂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營業處所)。 第一次關係人會議期日及場所為11月5日上午十時,在新竹市新竹科學園區力行路19之1號(即茂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營業處所)九樓會議室。(編輯整理:莊雅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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