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鏈 發達集團風紀稽核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2-12-07 12:54

兩岸金融往來 擬再鬆綁

兩岸金融往來 擬再鬆綁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2012.12.07 03:07 am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昨(6)日表示,國內金融業對大陸市場已有一定的了解,金管會將朝擴大開放的基礎,全面檢討兩岸金融業務往來辦法,進一步開放兩岸金融往來。
金管會目前擬檢討的方向,包括放寬銀行登陸須符合在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國家經營業務的條件,取消銀行赴大陸投資不得逾淨值上限15%,回歸銀行法規定,放寬總曝險上限規定等。
至於是否放寬大陸銀行來台參股上限,因涉及政策,尚待金管會主委陳裕璋作政策決定,並呈報行政院。
第三次兩岸銀行監理合作平台會議預計年底召開,外界關注兩岸相互參股 、OECD條件等金融往來是否放寬?邱淑貞表示,OECD規定是台灣的法令規定,兩岸金融業務往來辦法正檢討中。
現行辦法規定,國銀要到大陸設立辦事處、分行、子行及參股等,條件之一是須在OECD國家經營業務2或5年(辦事處2年,分行5年)。若放寬OECD條件,可登陸銀行家數將增加,因陸銀來台也適用相同規定,放寬後,陸銀來台家數也會增加,有助進一步擴大兩岸金融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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