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瓜 發達集團營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1-10 06:21

肥貓條款 三讀過關

肥貓條款 三讀過關
【經濟日報╱記者陳亮諭/台北報導】 2009.01.10 03:38 am
因應政府紓困民營企業,立法院昨(9)日三讀通過公司法修正草案,訂下「肥貓條款」,即企業接受紓困期間,主管機關可強制如執行長不領薪、董監不領報酬等處置,紓困金額若超過10億元,還要到立法院報告。
景氣差,陸續有DRAM廠商向政府提出紓困計畫,國民黨立委黃義交等41人也提案修改公司法第29條、第156條及第196條條文。
黃義交表示,修正法案通過後,紓困基金預計可能達數千億元、甚至上兆元的規模,增訂「肥貓條款」及至國會報告,向納稅義務人負責,是紓困企業、公司債權人及全國人民的三贏局面。
修正法案參照美聯邦政府7,000億元美金財政紓困方案,明訂受紓困企業,專案核定的主管機關可限制發給經理人報酬或採取其他必要處置,如執行長不領薪、董監不領報酬及不裁減員工「三『不』曲」;若國發基金入股,核准機關為經建會。
修正條文並規定,政府專案核定紓困方案時,改善公司財務結構或回復正常營運,該公司發行新股轉讓給政府,做為接受政府財務協助的對價,發行程序不受公司法有關發行新股規定的限制。專案核定的紓困公司,必須提自救計畫報告,送至立法院備查。
【2009/01/10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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