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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3-03-09 09:31
陸銀參股 上限將提高
陸銀參股 上限將提高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2013.03.09 03:07 am
兩岸ECFA服務貿易業談判,在金融業部分,可望提高大陸銀行、證券來台參股比重上限,另也會鬆綁來台的資格條件限制。
據了解,ECFA中服務貿易業協議預計4月簽訂,主要是等3月底在台舉行的「金銀三會」;待金銀三會後,包括「金證會」、「金銀三會」達成的開放措施共識都將在ECFA 服務貿易業協議中簽訂。
對於「金銀三會」的談判重點,金管會官員三緘其口。金管會官員昨(8)日指出,外界關心的議題,都會拿到金銀三會來談,只要有任何的共識,就會召開記者會讓外界知道。
今年1月展開的「金證會」,對大陸證券業來台已有諸多鬆綁,包括來台設立辦事處的資格條件及參股比重等。
依現行規定,單一大陸證券期貨業參股台灣證券期貨業,若參股對象為上市櫃券商,參股比重僅可5%,所有陸資持股最高不能超過10%;如果參股對象不是上市櫃券商,參股比重可有10%,所有陸資持股不能超過10%。金證會已達成共識,要積極研議放寬此比率。不過,並未說要放寬到多少。
另外,大陸券商要來台設立辦事處,也調整具備國際證券期貨經驗2年以上即可,且在港澳地區的發展經驗也算,這樣的話,券商來台設立辦事處的資格條件大幅降低。不過,台灣尚未開放大陸券商來台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
銀行業部分,現行規定對單一陸銀來台參股比重,參股上市櫃銀行上限是5%,所有陸銀合計持股10%;參股非上市櫃銀行的上限是10%,所有陸銀合計持股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