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尊 發達公司副總
-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3-06-26 07:37
*商鞅
本帖最後由 尊 於 13-11-05 08:09 編輯
目錄
1 生平
1.1 早年
1.2 投奔秦國
1.3 變法之爭
1.4 墾草令
1.5 第一次變法
1.6 第二次變法
1.7 河西之戰
1.7.1 安邑、固陽之戰
1.7.2 逢澤會盟
1.7.3 西鄙之戰
1.8 趙良的勸告
1.9 身亡
2 著作
3 思想
3.1 共同思想
3.2 獨立思想
3.3 影響
4 評價
4.1 正面評價
4.1.1 革法明教
4.1.2 盡公不為私
4.1.3 軍事才能
4.2 負面評價
4.2.1 人性刻薄
4.2.2 濫用酷刑
4.2.3 愚民政策
4.2.4 敗壞道德
5 紀念
5.1 商鞅廣場
5.2 文學形象
5.3 影視形象
6 相關條目
7 參考書籍
8 注釋
9 參考資料
10 外部連結
《商鞅》
(前390年-前338年),中國戰國時代政治家、統帥,法家代表人物。衛國國君的後裔,姬姓,故稱為衛鞅,又稱公孫鞅。後因在河西之戰中立功獲封於商十五邑,號為商君,故稱之為商鞅。
商鞅早年學習法家、兵家、雜家思想,後侍奉魏國國相公叔痤任中庶子,秦孝公在秦國國內頒布求賢令後由魏入秦,通過變法改革將秦國改造成富裕強大之國,史稱商鞅變法。
政治上,商鞅改革了秦國的戶籍、法律、軍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區劃、稅收、度量衡以及民風民俗;經濟上商鞅主張重農抑商、獎勵耕織;軍事上商鞅作為統帥率軍收復了河西地區(今山西、陝西兩省間黃河南段以西地區)部分失地。但商鞅在變法改革過程中制定了嚴酷的刑法打擊舊貴族、迫害百姓,招致了普遍的怨恨,商鞅本人也遭到舊貴族勢力的報復,最終身亡。
商鞅及其變法對法家學派有著深遠的影響,法家學派後人將商鞅的言行與思想及其後學著作彙編成《商君書》。司馬遷著《史記》時,為商鞅單獨立《商君列傳》。此外,現代學者馬非百著《秦集史》、王蘧常著《秦史》時,都將商鞅和其門客屍佼合立於《公孫鞅傳》。
生平:
"早年"
商鞅是衛國國君的後代,年輕時喜歡刑名法術之學,受李悝、吳起的影響很大。他向屍佼學習雜家學說,後侍奉魏國國相公叔痤任中庶子。公叔痤病重時向魏惠王推薦商鞅,說:「商鞅年輕有才,可以擔任國相治理國家」,又對魏惠王說:「主公如果不用商鞅,一定要殺掉他,不要讓他投奔別國。」魏惠王認為公叔痤已經病入膏肓,語無倫次,於是皆不採納。公叔痤轉而讓商鞅趕緊離開魏國,商鞅明白魏惠王不採納公叔痤用他之言也不會採納殺他之言,所以並沒有立即離開魏國。
"投奔秦國"
前362年,秦孝公繼位。當時黃河和殽山以東的戰國六雄已經形成,淮河、泗水之間有十多個小國。周王室勢力衰微,諸侯間用武力相互征伐吞併。秦國地處偏僻的雍州,不參加中原各國諸侯的盟會,被諸侯們疏遠,像夷狄一樣對待。秦孝公繼位後以恢復秦穆公時期的霸業為己任,在國內頒布了著名的求賢令,命國人、大臣獻富國強兵之策。秦孝公在求賢令中指出:「秦國自秦厲共公之後接連幾代不得安寧,國家內憂外患,魏國趁機奪取了祖先的河西之地。諸侯們疏遠秦國,恥辱沒有比這更大的了。賓客和群臣中誰能為秦國獻出富國強兵之策,我便給予他高官、土地的賞賜。」
公叔痤死後,商鞅聽說秦孝公在國內發布求賢令,便攜帶李悝的《法經》投奔秦國,通過秦孝公的寵臣景監見孝公。商鞅第一次用帝道遊說秦孝公,孝公聽後直打瞌睡並通過景監指責商鞅是個狂妄之徒,不可任用。五日後,商鞅再次會見秦孝公,用王道之術遊說,孝公不能接受並再次通過景監責備商鞅。商鞅第三次會見秦孝公時用霸道之術遊說,獲得孝公的肯定但沒有被採用,但商鞅此時已領會孝公心中的意圖。最後商鞅見孝公時暢談富國強兵之策,孝公聽時十分入迷,膝蓋不知不覺向商鞅挪動,二人暢談數日毫無倦意。景監不得其解,向商鞅詢問緣由。商鞅說秦孝公意圖在當今爭霸天下,所以對耗時太長才能取得成效的帝道、王道學說不感興趣。
"變法之爭"
秦孝公打算在秦國國內進行變法,又害怕國人議論紛紛,所以猶豫不決。秦孝公召開朝會命臣工商議此事,商鞅勸秦孝公說:「行動猶豫不決,就不會搞出名堂,辦事猶豫不決就不會成功。況且超出常人的行為,本來就會被世俗非議;有獨道見解的人,一定會被一般人嘲笑。愚蠢的人事成之後都弄不明白,聰明的人事先就能預見將要發生的事情。不能和百姓謀劃新事物的創始但可以和他們共享成功的歡樂。探討最高道德的人不與世俗合流,成就大業的人不與一般人共謀。因此,聖人只要能夠使國家強盛,就不必沿用舊的成法;只要能夠利於百姓,就不必遵循舊的禮制。」
甘龍反駁說:「聖人不改變民俗來教育民眾,智者不改變已形成的法令來治理國家。順應民風民俗教育民眾,不費力就能成功;沿襲舊有制度來治理國家,官吏習慣而百姓安定。」商鞅說:「甘龍所說的,是世俗的說法。一般人安於舊有的習俗,而讀書人拘泥於書本上的見聞。這兩種人奉公守法還可以,但不能和他們談論成法以外的改革。夏商周三朝禮制不同能統一天下,春秋五霸法制不一能各自稱霸一方。聰明的人制定法度,愚蠢的人被法度制約;賢能的人變更禮制,尋常的人被禮制約束。」
杜摯說:「沒有百倍的利益,就不能變法;沒有十倍的功效,就不能更換舊制。仿效過去的法度沒有過失,遵循已有的禮儀不會出現偏差。」商鞅說:「治理國家沒有一成不變的辦法,有利於國家發展就能不仿效過去的法度。商湯、周武王不沿襲過去的法度能夠得天下,夏朝、商朝因遵循舊制而滅亡。反對舊法的人不能非議,而沿襲舊禮的人不值得讚揚。」秦孝公十分贊同商鞅的觀點。
思想:
商鞅的思想可分為兩方面,他具有法家共有的思想,此外他還具有自己獨立的思想。前者使商鞅成為法家的一個派系,後者使商鞅的思想具有自己的特色。
"共同思想"
法家認為政治目標要固定,而政治手段需要靈活。為實現政治目標要調動所有的政策和組織,靈活的採用相應的手段,以便實現這個目標,法家掌握權力後通過變法革新就是基於這個理論。商鞅在變法之爭時提到的「聖人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禮」就成為了秦國政治的指導原則,使秦國領先于山東六國。
其次,法家主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商鞅執法不避權貴、刑上大夫表明了他堅決貫徹了法家的這一主張。最後,法家還有一個共性就是「明法」,商鞅一樣抱著這種態度和精神來推行政治改革,讓百姓知曉法律。
例如蔡澤遊說范雎時曾說:「夫商君為秦孝公明法令」,韓非也說商鞅「燔詩書而明法令」,可見商鞅不但在言論上明法,在行動上也以此為目標。
"獨立思想"
商鞅獨立的思想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首先,商鞅主張全農的經濟政策,為此他頒布了《墾草令》,制定出二十種重農和開墾荒地的辦法。一方面直接或間接的刺激農業發展,一方面打壓工商業。其次,商鞅主張重刑厚賞。商鞅認為人的本性是趨利畏罪的,只要重刑厚賞,就可以很好的治理人民,使國家安定。為此商鞅一方面制定嚴酷的刑法治理人民,一方面重賞立信。
韓非在《韓非子·奸劫弒臣》中評價商鞅的什伍連坐法:「犯之者其誅重而必,告之者其賞厚而信」可為明證。再次,商鞅主張重戰尚武,具有軍國主義思想。商鞅通曉法家、兵家兩家思想,兼有政治、軍事的雙重性格,這使他不但重法,而且重兵。
商鞅反覆強調政治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取得軍事上的成功,為此商鞅鼓勵對外發動戰爭以及按軍功彰顯榮耀,並在變法時頒布了獎勵軍功的法令。最後,商鞅主張國家應統一民眾的心智,制定統一的制度,實現統一的目標。商鞅治理秦國,使百姓專註於農耕和兵戰兩件事,全國各個階層及各行各業的人必須從事農業和軍事有關的活動,剝奪百姓獨立的思想和行動,全國的政策法規都必須針對重農重戰的國策來制定。為此,商鞅還為秦國制定了統一的賦稅和度量衡制度。
"影響"
商鞅的思想在商鞅死後經過發展逐漸形成一門學派,名為商學派。商學派經過建立、開拓、發展、定型和後勁五個階段,配合秦的歷史,逐漸成為主宰秦國乃至秦朝的思想主流。
評價:
正面評價--
"革法明教"
商鞅通過變法將秦國改造成富裕強大之國,為秦國將來統一六國,建立一統天下的秦朝,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歷朝歷代對於商鞅進行的富國強兵的變法都有極高的評價,例如:
蔡澤評價商鞅:夫商君為秦孝公明法令,禁奸本,尊爵必賞,有罪必罰,平權衡,正度量,調輕重,決裂阡陌,以靜生民之業而一其俗,勸民耕農利土,一室無二事,力田稸積,習戰陳之事,是以兵動而地廣,兵休而國富,故秦無敵於天下,立威諸侯,成秦國之業。
李斯評價商鞅: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風易俗,民以殷盛,百姓樂用,諸侯親服,獲楚魏之師,舉地千里,至今治強。
司馬遷在《史記·太史公自序》中評價商鞅:鞅去衛適秦,能明其術,強霸孝公,後世遵其法。桑弘羊稱讚商鞅:昔商君相秦也,內立法度,嚴刑罰,飭政教,奸偽無所容。外設百倍之利,收山澤之稅,國富民強,器械完飾,蓄積有餘、夫商君起布衣,自魏入秦,期年而相之,革法明教,而秦人大治。故兵動而地割,兵休而國富…功如丘山,名傳後世。
北宋的王安石曾賦詩稱讚商鞅:自古驅民在信誠,一言為重百金輕。今人未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
梁啟超的作品《中國六大政治家》將商鞅與管仲、諸葛亮、李德裕、王安石和張居正並列為中國歷史上最偉大的政治家之一。
近代史論家陳啟天給予了商鞅「法學之巨子,政治家之雄也」的極高評價。毛澤東對商鞅評價很高,說商鞅是「首屈一指的利國富民偉大的政治家,是一個具有宗教徒般篤誠和熱情的理想主義者」。他認為商鞅的新法「懲姦宄以保人民之權利,務耕織以增進國民之福力,尚軍功以樹國威,孥貪怠以絕消耗。此誠我國從來未有之大政策」。他還稱讚商鞅「可以稱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真正徹底的改革家,他的改革不僅限於當時,更影響了中國數千年」。
"盡公不為私"
商鞅執法不避權貴,治理國家殫精竭慮、盡公不為私的精神也得到了廣泛的肯定。
范雎評價商鞅:夫公孫鞅事孝公,極身毋二,盡公不還死,信賞罰以致治,竭智能,示請素,蒙怨咎,欺舊交,虜魏公子卬,卒為秦禽將,破敵軍,攘地千里。韓非稱讚商鞅:塞私門之請而遂公家之勞。
《戰國策》稱讚商鞅: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無私,罰不諱強大,賞不私親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後,道不拾遺,民不妄取,兵革強大。
西漢的劉歆評價商鞅:夫商君極身無二慮,盡公不顧私,使民內急耕織之業以富國,外重戰伐之賞以勸戎士。法令必行,內不私貴寵,外不偏疏遠。是以令行而禁止,法出而奸息。
"軍事才能"
商鞅作為統帥為秦國攻城略地,拓地千里,許多著作將商鞅與當時的名將並稱。《漢書·刑法志》將商鞅與吳國的孫武、齊國的孫臏、魏國的吳起並稱;《荀子·議兵篇》將商鞅與齊國的田單、楚國的庄蹻、燕國的樂毅並稱。
負面評價--
"人性刻薄"
司馬遷在《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中對商鞅評價不高,他認為商鞅用膚淺的帝王之術取悅秦孝公、通過秦孝公的寵臣景監走門路這些不光彩手段獲得重用後,在秦國國內採用近乎「暴力」的手段進行快速改革、處罰公子虔、欺騙公子卬、不聽趙良的勸告,這些足以證明他是個刻薄少恩的人。
班固認為商鞅變法加劇了百姓的貧富懸殊以及諸侯國之間相互兼并,嚴重地影響了社會的安定。他還批評商鞅鼓勵發動戰爭,致使橫屍遍野、生靈塗炭。
"濫用酷刑"
商鞅變法時所設的連坐之法,增加肉刑、大辟,有鑿頂、抽肋、鑊烹之刑。商鞅執法嚴酷,曾在渭河邊一日處決囚犯七百人,河水因此變紅,號哭之聲驚天動地。
商鞅嚴格執法、濫用酷刑的行為招致普遍的怨恨,漢昭帝時的賢良文學也認為商鞅的嚴酷刑法是造成秦朝快速滅亡的重要原因,《舊唐書》甚至將商鞅稱為酷吏。
"愚民政策"
記錄商鞅言行的《商君書》作為一部法家學派作品,其中充斥著大量愚民政策以及法家士子為帝王穩固政權,剝奪百姓人權的觀點。
例如:《商君書》中認為國家與人民是矛盾的關係。人民強大,則國家虛弱。所以想要國家強大,則必須削弱人民。能夠戰勝強敵、稱霸天下的國家,必須制服本國的人民。只有使人民愚昧無知、樸實忠厚,人民才不易結成強大的力量來對抗國家和君主,這樣國家才會容易治理,君主的地位才會牢固。
《商君書》中認為人性本惡,必須承認人之惡性,治理國家要以惡治善才能使國家強大。
《商君書》中主張重刑輕賞,他認為加重刑罰,減少獎賞,是君主愛護民眾,民眾就會拚命爭奪獎賞;增加獎賞,減輕刑罰,是君主不愛護民眾,民眾就不會為獎賞而拚死奮鬥。
"敗壞道德"
商鞅貶斥儒家學說,將儒家所推崇的禮樂、詩書、孝悌、修善、誠信、貞廉、仁義、非兵、羞戰貶斥為六虱,認為國家必須去除六虱才能強大。
西漢以來的儒生對於商鞅使用嚴酷刑罰改變民風民俗、敗壞道德的行為多有非議。
賈誼評價商鞅:商君違禮義,棄倫理,並心於進取,行之二歲,秦俗日敗。
漢昭帝時的賢良文學批判商鞅:商鞅棄道而用權,廢德而任力,峭法盛刑,以虐戾為俗,欺舊交以為功,刑公族以立威,無恩於百姓,無信於諸侯,人與之為怨,家與之為仇、商鞅反聖人之道,變亂秦俗,其後政耗亂而不能治,流失而不可復。
唐代的趙蕤評價商鞅:夫商鞅、申、韓之徒,貴尚譎詐,務行苛刻。廢禮義之教,任刑名之數,不師古,始敗俗傷化。此則伊尹、周召之罪人也。
注釋:
1.王道 (儒家思想)認為作為君主應該推行的統治方法。其核心是以道德與仁義為基礎,實現國家的治理。與同期以韓非為代表的法家主張的「霸道」形成對比。
王道的代表者為孟子,實行王道的君主稱王者,與霸主相對。治世的帝王都崇尚王道,然而他們實行的是切合現實的王霸之道,即王道與霸道的混合。
2.霸道是中國戰國法家代表人物韓非及商鞅等人倡導的國策,代表作品有《韓非子》及《商君書》等等。一般以對內加強尊君、中央集權、富國強兵及對外擴張為主要特點,目標是使國家成為霸主之國。秦國自秦孝公稱霸諸候時行霸道政策。秦昭王更是努力的霸道執行者,國力蒸蒸日上,最終由秦始皇消滅六國。
霸道以充實軍備對外蠻橫擴張、對內酷吏嚴刑以威嚇庶民,而受到儒家的廣泛批評,被認為只能一時富強、不能長治久安。例如秦朝使用中國統一,卻因為濫用民力而迅即滅亡。許多的中興帝王都傾向採用霸道,作為收回朝廷政權的依據與指引。
3.法家因其不同的主張分為法、術、勢三派。
其中商鞅主張依法治國,為法派;申不害主張以權術治國,為術派;慎到主張以國君的權威和權力治國,為勢派;而韓非為法家三派的集大成者。
法家是中國歷史上研究國家治理方式的學派,其範圍涉及法律、經濟、行政、組織、管理的社會科學,涉及法學、經濟學、金融、貨幣、國際貿易、行政管理、組織理論及運籌學等。與其他諸子百家主要研究的哲學及宗教不同,法家的研究範圍屬於社會科學。
在中國史學史上,法家是被添加的一個概念,它包容了大部分上述學科的內容,形成一個龐大而多元的「法家理論」,而這些「法家諸子」大多既無師承關係,也不屬同一年代或同一地區,他們的理論不屬同一學科,他們也不稱自己屬於法家。根據中國歷史劃分的法家理論,主要發展沿兩條不同方向進行:
(1)春秋自治諸侯國在私有產權下的市場經濟和重商主義理論,以管仲為代表。
(2)戰國秦漢的君主制中央集權國家下的公有制計劃經濟理論,以商鞅為代表。
4.關於商鞅變法的時間,許多記載為前356年,實際變法之爭結束後,秦孝公就決定變法,而《墾草令》就是商鞅向秦孝公提出的變法預案。三年後商鞅被秦孝公任命為左庶長,開始在秦國全國範圍內進行變法。《墾草令》原文已失傳,高亨的《商君書注釋》認為《墾草令》是根據《商君書·墾令》擬定而成,林劍鳴和鄭良樹支持這一觀點,但楊寬所著《戰國史料編年輯證》對這一觀點持懷疑態度,見楊所著《戰國史料編年輯證》第289頁。
5.關於《商君書》的作者,學術界存在爭議。一種觀點認為《商君書》是偽書;一種觀點認為《商君書》作者是商鞅;還有一種觀點認為《商君書》是商鞅和法家後學的彙編,作者並非一人,成書時間也不同。其中第三種觀點被普遍接受。
6.《史記·卷六十八·商君列傳》記載商君相秦十年有誤。按照秦孝公任用商鞅開始變法計算,應為21年;按照商鞅擔任左庶長開始計算,應為18年;按照商鞅擔任大良造開始計算,應為14年。
7.愚民政策(英語:Obscurantism)(法語:obscurantisme,起源於拉丁語:obscurans,意味:變暗,黯淡)即為故意阻擾事情的明朗化進程或不將事件全部信息公之於眾。
對於愚民政策,一直以來有兩個學術上的常見解釋:
(1)有意封閉知識—與傳播知識悖逆,如某個政體不將信息為公眾所知;
(2)故作隱晦—某種故作含糊,模糊不清的創作風格(體現在某些文學藝術作品中)。
九流十家
儒家 · 道家 · 墨家 · 法家 · 陰陽家 · 縱橫家 · 名家 · 雜家 · 農家 · 小說家
儒家
的思想元素中,仁義禮智信五常居於核心。孔子把禮儀看得很重要,他說「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
治國的要義就在於用夏曆,穿漢服。仁、義是基礎,又可將仁義和道德等同。韓愈《原道》:「博愛之謂仁,行而宜之之謂義;…仁與義,為定名;道與德,為虛位。」「四字」為忠、孝、節、義。誠、恕、廉、恥、勇、溫、良、恭、儉、讓、中庸、寬、嚴、剛、柔、敏、惠等都是儒家的重要思想元素。
基本教條之一是「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所以這些名稱都可以是儒家之一。
格物致知是一個重要概念,源於《禮記·大學》八目──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所論述的『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此段。
中體西用
明清以來,西學東漸。鴉片戰爭中國戰敗之後,面對西學的壓力,清代儒家開明派提出「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改良主張。赫胥黎的《天演論》在改變中國人以儒家為主的思維模式方面起了最大的作用。
評論
關注的中心並非「自然」、「科學」,而是人和社會,是人類永恆的課題。
錢穆曾言:「清儒治經,菲薄宋儒,自號曰漢學,以與宋學劃疆界,樹門戶。然余觀朱子治經,其識解之明通,意趣之宏深,既已遠超於清儒之上。」儒家主張德治,法家主張法治,兩者均為治民(人治),而非現代所強調的民治(民主的法治)。
道家
思想與法家思想剛剛相反,道家主張「順其自然」,認為法律(法和法律有不同;法好比物理,而法律則是人為)是對人類的束縛,要全部捨棄;法家則主張要用法律去懲治人,認為人類本性頑劣,要用權威去治天下。
「無為」被道家認為是「道」的重要特徵之一。其不是指不作為,而是指不經過深思熟慮,無目的地行為。「無為而治者,其舜也與?夫何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舜帝不是無為而治的嗎?他做了什麼?只是端正己身而無為地治理天下而已。)道家認識到任何有目的的行為都可能使行為本身產生偏差。「六親不和有孝慈。」(當我們提倡孝順、和睦的時候,家庭中的成員本身已經不坦誠、不和睦了,不然是不需要這些的。)表述類似觀點的語句在道家的作品中隨處可見。根據處理問題不同,「無為」的態度既可用於政治,也可以用於修身。道家各派在堅持「無為」本質的前提中,通常給予了「無為」更豐富的內涵。
道家視生命價值重於外物,主要是指功名利祿。老子強調統治者必須重身(此身該作「體」),不迷名、貨。其後各個學派都提出輕(不迷)物重身的觀點。而莊子,列子將「內聖」的觀點發揮到一個新的高度。
區別
道家思想是哲學學派,道教是宗教信仰。
在西方,道家與道教統稱為Taoism,以Religious Taoism(道教)和Philosophical Taoism(道家)將他們區分開來。西方學者普遍認為道家是純哲學的,道教是思想宗教化的產物,而道教支持者認為道教和道家在思想上有互補之處。
影響
道家在中國史上時間不長,且很快被道教所代替,但道家思想在各個方面融入了社會中。道家思想在西方也傳播很廣,不論是叔本華的唯意志主義哲學和悲觀主義生活態度還是海德格爾的本體論與存在主義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響,而關於自然無為的生活態度也被很多西方人所接受。道家崇尚自由,這與現代自由主義觀點不謀而合。
法家
是中國歷史上研究國家治理方式的學派,其範圍涉及法律、經濟、行政、組織、管理的社會科學,涉及法學、經濟學、金融、貨幣、國際貿易、行政管理、組織理論及運籌學等。與其他諸子百家主要研究的哲學及宗教不同,法家的研究範圍屬於社會科學。
在中國史學史上,法家是被添加的一個概念,它包容了大部分上述學科的內容,形成一個龐大而多元的「法家理論」,而這些「法家諸子」大多既無師承關係,也不屬同一年代或同一地區,他們的理論不屬同一學科,他們也不稱自己屬於法家。根據中國歷史劃分的法家理論,主要發展沿兩條不同方向進行:
1.春秋自治諸侯國在私有產權下的市場經濟和重商主義理論,以管仲為代表。
2.戰國秦漢的君主制中央集權國家下的公有制計劃經濟理論,以商鞅為代表。
立法目的
《管子》:法者,所以興功懼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爭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
經濟學
供給與需求:「歲有凶穰,故穀有貴賤。令有緩急,故物有輕重。」「儉則傷事,侈則傷貨;儉則金賤,侈則金貴,金貴則貨賤,故傷貨。貨盡而後知不足,是不知量也。」
管仲偏向利用行政壟斷商業手段囤積財富。譬如,行政特許行業「官山海」,囤積居奇「以重射輕,以賤泄平」,對外採用重商主義經濟戰略。齊國在管仲治理下以增加國庫財富為目標,因為依管仲之見,一者因為民眾貧困可使社會就會太平安分,二者國家需要大量錢財以購置兵車打仗。
批評
中國歷史上對法家的評價,多認為將人性的灰暗面描述的太過刻薄,而忽略人性的光輝面。
朱熹對法家之批判有二:
一是只見刑名,「蓋老氏之學淺於佛而其失亦淺,正如申韓之學淺於楊墨而其害亦淺」;「楊墨之害甚於申韓,佛老之害甚於楊墨,楊氏為我疑於仁,墨氏兼愛疑於義,申韓則淺陋」。
二是慘核少恩,「後世之論刑者不知出此,其於申商之刻薄者,既無足論矣」。
古代中國在這方面的發展自從漢武帝之後就陷入停頓,不僅沒有能將經濟學、法學、邏輯、行政學從其中分離出來,卻將大量的治國理論一起歸入法家並貶為「異說」,加之其後科舉也以儒家學說為主,這可能是導致其發展停滯的原因。
按現代的學科歸類,法家主要屬於經濟學、法學和行政管理學,不屬於哲學和信仰範疇,法家關注的是如何去實現一個既定的治國目標。在眾多法家書籍里,關於治國目標和他們所行之法的關係卻較少提及。在現代,關注這部分的是立法過程和司法解釋過程。
墨家
基本思想主要有以下十點:
1.兼愛:
無差別的博愛、去親疏與社會階級分別。(與儒家的小康社會或中庸中親親為大相反,而與大同中的「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相似,將父慈、子孝、兄友、弟悌…等等的親人對待方式,擴展到其他陌生人身上。)
2.非攻:
反對侵略戰爭。(戰爭對於敗者的傷害及,傷人命、損其才,是沒有意義的破壞行動。而對於勝方而言,僅僅是獲得了數座城池與稅收,但總的來說傷害與損失也是巨大的,所以戰爭是沒有意義的行為。)
3.尚賢:
不分貴賤唯才是舉。
4.尚同:
上下一心為民服務,為社會興利除弊。(有一說法為「上同」,認為天子是百官之首,而百姓聽令百官,與上而同,此乃「上同」之意。)
5.天志:
掌握自然規律。(有一說法為天子代天行政,並藉由上同的觀念推論出人民以天的意志而行事。)
6.明鬼:
尊重前人智慧和經驗。(有一說法認為墨家說鬼所為並非迷信,而是希望以神鬼之說使人民警惕,不行邪惡。)
7.非命:
通過努力奮鬥掌握自己的命運。
8.非樂:
擺脫劃分等級的禮樂束縛,廢除繁瑣奢靡的編鐘製造和演奏。(古代音樂費時耗事,花費甚大,於國家並無生產的行為,乃無用之事。)
9.節用:
節約以擴大生產。反對奢侈享樂生活。
10.節葬:
不把社會財富浪費在死人身上。(反對儒家的厚葬耗錢財,守喪則需三年,三年過後人虛弱需要人扶才能起行,影響國家生產力,乃浪費之事。)
科學精神
近代有大量學者鑽研《墨經》,發現《墨經》幾乎涵蓋了哲學、邏輯學、心理學、政治學、倫理學、教育學、自然科學等多個學科內容。
名家
主張以辯論名實問題為中心的傳輸思想學問與學術,名家重視「名」(概念)和「實」(事物的狀況)關係的符號、工具、載體為中心的相互傳播、表達、交流的研究與運作。
歸納有以下十點:
命名
命與名合一,可以說成是常用語取名、起名(新生命載體需要有一個名承載它主體,名為人、事、物、業等新興實體的符號、工具、載體,賜予一個適合的名符為以後表達、交流、傳播信息,延續能量價值載體使用)。
賜名
為我擁有的物品,讓自己思想的融入其中,但總的來說賜名是有能量的人對沒有能量的人、物的一種加持行為。
改名
已使用的名稱,名主對目前名稱不滿意的,或由於環境改變、身份改變等人為的變化,想重新取個名字我們稱為改名。
名號
名正為實,號召天下,為社會統一目標(有一說法為「名目、號召」,認為天子是百官之首,而百姓聽令百官,與上而同,此乃「名目、號召」之意)。
印符
掌握印綬(有一說法為天子代行印綬與天行政,並藉由上同的觀念推論出人民以授銜的意志而行事)。
簽名
尊重自己責任和義務(有一說法認為名家說授命於名,是希望名號承載自己的責任之說,行使自己的權力)。
揚名
通過自己努力奮鬥,把自己的信息場通過名號交流、表達、傳播出去,讓更多的人知道自己的能量與氣場,更快速的打開運氣培育自己的命運。
立萬
按照社會人群思想的等級劃分,把思想通過名號的禮樂束縛,用深厚傳承編文教導傳承,於人的專輯、家的族譜、行業的標杆、國家的榮譽、模範)。
名節
名譽與節操。名譽是社會對特定的公民的品行,思想,道德,作用,才幹等方面的社會評價。有名譽者不僅可以獲得社會的更多尊重,還可獲得經濟效益。節操為氣節操守,是做人的標準,是檢驗靈魂的試金石。
名利
名利,謂名位與利祿;俗語為名聲與利益。(這個是一個古老的哲理,同時也是一個常新的命題,世上沒有一個不為名利的人,只有知道善待名利的智者。名是社會對待他的品行、思想、公德、才幹、作用、功能等方面評價;利是社會滿足於他的願望相符合的價值,使他順利的得到相應好處與相應的收穫和成就。有很多人假惺惺的憎恨名利,假如人人都清心寡欲,那將是一個怎樣的世界?有很多人盲目誇大誤導名利,假如人人都利欲熏心,那又是怎樣一種情景?)。
名家中的名學,在當代社會科學中的名學定義(古代名學見「發展史」部分):名學是表達、傳播、交流、研究人、物、事、業的能量的延續,是邏輯學與思想學的分類,它來源於歷史、跟隨意識型態變化而改變,是以地理分布為根源、文化意涵引導的一門學科,為anthroponymy的中譯,一般又翻譯為人名學,與地名學(toponymy)同屬專名學(onomastics)的下屬領域。名學學者蘭名鈞大師以人名、物名、事名、業名的來源和變化為主要研究對象,以詞源學(etymology)為基本工具,對語言學有所貢獻,後來因為對地理分布、文化意涵的研究,也影響了歷史學、民俗學、人口學,甚至與心理學、社會學、法學都有關連。
縱橫家
是中國戰國時期以從事政治外交活動為主的一派,利用聯合、排斥、威逼、利誘或輔之以兵之法不戰而勝,或以較少的損失獲得最大的收益。
歷史發展
「縱」與「橫」的來歷,據說是因南北向稱為「縱」,東西向稱為「橫」。六國結盟為南北向的聯合,故稱「合縱」;六國分別與秦國結盟為東西向的聯合,故稱「連橫」。
「縱」指「合縱」,即合眾弱以攻一強,指戰國時齊、楚、燕、韓、趙、魏等六國聯合抗秦的外交策略。
「橫」指「連橫」,即一強連一弱以破獲眾弱,指以上六國分別與秦國結盟的外交策略。
最講實務的,一切從客觀出發,並以取得成功為目標。他們其實是一類傑出的謀士和辯士,一直是戰國社會舞台上的活躍分子,並且舉足輕重,被形容為「翻手為雲,覆手變雨」,操縱著戰國鬥爭的局勢。
著作
《鬼谷子》一書理論非常詳細具體,也非常微妙,不是輕易可以說出來的,更重要的是這本書重在用,若學而不用,長久必有害。必邊學邊用邊體味方可。
《戰國策》一書是遊說辭總集,幾乎所有縱橫家謀士的言行都在此書。有三大特點:一智謀細,二虛實間,三文辭妙。
雜家
之所以為雜家,是因為雜家不具有原創思想,而以取各家所長,避各家所短見長。
農家
「賢者與民並耕而食,饔飧而治」:賢德的國君應該要和百姓一同耕種獲得自己的糧食,自己做早晚餐並處理國事。
「倉廩府庫,是厲民而以自養也」:反對國君設倉庫儲存米榖,有府庫積聚財貨,認為這就是傷害人民來供養自己,並否定國君擁有倉庫、府庫的物權。
主張依據產品的長短、大小等數量、質量規定價格,不贊成商人居中剝削,反對抬高物價的欺詐行為。
與法家關係
法家論冶,首重耕戰,不特李悝、商鞅。而二人言之尤兢兢。其最高之理想為與民同耕,雖為一大之平等階級口號,但亦不容於儒者,是故其著多亡佚。
兵家
學說重點在於「用兵」,即戰略戰術問題。其中孫子是世界公認的史上最偉大的軍事思想家之一,其偉大著作《孫子兵法》於古今中外都影響深遠。兵家思想對於今現代,當代的商場(商戰),政治都有影響。
著作
《太公兵法》(亡佚)
孫子《孫子兵法》
孫臏《孫臏兵法》(亡佚卻被再次發現)
吳起《吳子兵法》
徙木立信
商鞅頒行新法前為取信於民,派人在國都後邊市場的南門豎起一根三丈長的木頭,招募百姓中能把木頭搬到北門的人立即獲得賞金十兩。百姓們都感到很詫異,沒有人去搬。後商鞅將賞金追加至五十兩,終於有個人將木頭搬到北門,果然獲得賞金五十兩。商鞅藉此表明令出必行,絕不欺騙,史稱「徙木立信」。
1123556
1123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