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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3-07-01 09:53
國銀在陸總曝險額度 高達淨值47%
國銀在陸總曝險額度 高達淨值47%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2013.07.01 02:37 am
國內銀行對大陸地區投資、授信等總曝險額度持續上升,根據金管會最新資料,在今年初放寬須計入總曝險上限的範圍後,目前總曝險額度仍高達淨值的47%。
根據現行兩岸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規定,台資銀行對大陸地區的授信、投資等總曝險額度,合計不能超過銀行淨值的一倍。
去年下半年,國內銀行在大陸地區總曝險部位快速成長到淨值的47%,部分銀行業務拓展較快,總曝險部位甚至已逼近警戒線,達淨值的八、九成,在大陸相關業務拓展被卡住,銀行獲利與台商融資也連帶受影響。金管會因此在今年初放寬國內銀行大陸地區總曝險上限計算方式,包括海外子行、尚未撥款的放款金額及一定條件的同業拆存等三項,可不計入上限。
當時初估,全體銀行將可增加3,200億元的大陸地區投資與授信空間。根據金管會最新資料,計算方式放寬後,國內銀行對大陸地區的曝險額度,又成長到47%左右,金額大約1兆多元,其中以授信最多,有8,000多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