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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3-11-11 10:12
自經區租稅優惠期 恐大縮水
自經區租稅優惠期 恐大縮水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林安妮/台北報導】 2013.11.11 03:18 am
政院版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出現租稅政策大轉彎,原定十年的租稅優惠期,近來在「內閣雜音」下,暫定調為:既有園區轉型為自經區者租稅優惠三年、新設園區五年。桃園航空城、彰濱工業區等地方新設自經區所受衝擊最大。
圖/經濟日報提供
行政院上周三完成自經區特別條例逐條審查,據了解,政院原本預估本周四(14日)可提交行政院會核定,趕在月底送入立法院。惟近日有閣員突然提出,自經區不宜一昧減稅,部分立委也猛批,自經區條例是促產條例借屍還魂,財政部順勢支持,推翻跨部會先前共識。全案正待江揆最後拍板。
知情官員表示,目前跨部會最大公約數是,財政部原允諾的租稅優惠項目照列,但落日期從十年縮為三至五年。其中,既有園區轉型為自經區者,相關租稅獎勵只限三年;若為新設區者,考量其所需開發期間較長,租稅減免期最長五年。
官員表示,租稅優惠縮水,最受影響者是新設園區,例如目前有意規劃納入自經區的桃園航空城、彰濱工業區等,前者尚未展開區段徵收,後者還打算填海造陸,只要進度稍微落後,租稅優惠很可能一下子就落日了。
據了解,自經區原訂施行期限為十年,計劃提供區內投資企業與個人的租稅獎勵,除營運總部、研發支出與外籍專業人士在台薪資,原本即訂有三年減免期之外,包括海外盈餘匯回、外商權利金收入等獎勵措施,並未明訂落日時限。
原本跨部會共識是,未明定落日期限者,與自經區施行期限相同,在十年內落日。不料,近日突有閣員翻案,導致跨部會意見無法在最後一刻「收尾」,只好移交江揆做政治決定,也讓自經區條例在立院本會期「收案」、審議難度提高。
目前尚待江揆敲定的租稅落日期限,主要包括新技術、新人才、新投資與新事業,給予包括海外盈餘匯回、高階技術免稅,及研發投抵年限拉長等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