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newone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
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14-01-15 16:28
不銹鋼食品級的相關規定??
本帖最後由 newone 於 14-01-17 23:07 編輯
最近..某公司的不銹鋼相關產品一直在低價促銷打折..令偶覺得相當奇怪..於是開始詳細檢查所有相關促銷產品..只見其產品訊息登錄的皆是高級不銹鋼或特級不銹鋼..偶而有載明編號4XX(非430)的不銹鋼編號..但此皆與偶們所熟知的304--316--430編號不相符..偶們政府的規定到底是啥???
摘錄..衛福部Q&A法規說明不銹鋼之相關規定:
凡與食品或食品添加物直接接觸之不鏽鋼食品器具容器及包裝,均應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法及依據該法第十七條所訂「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之規定,包括第三條不得有不良變色、異臭、異味、污染、發霉、含有異物或纖維剝落。以及第六條中,有關材質試驗(鉛<10%、銻<5%)等之規定。
........所以..嚴格的說..中華民國根本沒有所謂不銹鋼食品級的相關規定..偶們還未列入已開發中國家..許多要吃下肚的食品都不安全ㄌ..如何管到裝盛食品的容器是否夠安全
按歐美系統及日本系統..所謂允許盛裝食品的不銹鋼..大致有三類不銹鋼材質:
304(18-8)、316(18-10)、430(18-0)等三種食品級不銹鋼..說明如下:
1.型號304:通用型號;即18/8不鏽鋼。
產品如:耐蝕容器、餐具、傢俱、欄桿、醫療器材。
標準成分是18 %鉻加8 %鎳。
為無磁性或弱磁性、無法藉由熱處理方法來改變其金相組織結構的不鏽鋼。
一般美國的鍋具規定必須至少要符合304不銹鋼
http://www.taiwanartist.tw/Terror.ingredients/stainless.steel05.jpg
(另檢查偶們家使用的安麗不銹鋼湯鍋上面也都有打上304標誌)
2.型號316:繼304之後,第二個得到最廣泛應用的鋼種,主要用於食品工業和外科手術器材 ,添加鉬元素使其獲得一種抗腐蝕的特殊結構。18/10級不鏽鋼通常也符合這個應用級別。德國廚具WMF及Fissler等鍋具..都有在鍋具側面或底部標註不銹鋼18/10(註:歐洲用18/8或18/10標示)
http://img.pcstore.com.tw/~prod/M13314835/_sE_2527333135.JPG?pimg=static&P=1378576315
3.型號430:鐵素體不鏽鋼,裝飾用,具磁性,例如用於汽車飾品。 良好的成型性,但耐溫性和抗腐蝕性較差,適於扣接件、餐具、傢具用品。 其標準化學成份為16~18 %鉻,含碳量低。 此類不銹鋼具有磁性。
一般不銹鋼常因「拋光」這道加工手續,可能會使 304 不銹鋼(18-8)或 316 不銹鋼(18-10)的拋光部分產生弱磁性。
另外,304 不銹鋼(18-8)及 316 不銹鋼(18-10)在成品「冷加工」的過程中,若「扭曲變形」的程度越大,也有可能因此產生弱磁性。但與上述兩種奧氏體不銹鋼可能的弱磁性相比,430 不銹鋼(18-0)本身因為是沒有加鎳的「鐵素體不銹鋼」,所以為強磁性。
以上所說的磁性僅是參考..建議每日盛裝熱食或飲品的不銹鋼產品..最好要304或316(即18-8或18-10)..以避免長期食用溶出的不明金屬而致病..畢竟多花費一些錢若可安心數十年..亦屬划算的交易..不是嗎..供您參考
http://www.youtube.com/watch?v=6SlgpOzWuFU?autoplay=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