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發達集團高級顧問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4-07 16:07

財報查核 增列兩項目

財報查核 增列兩項目
上市公司4月底前須完成年報及季報申報,受到金融海嘯影響,證交所將加強財報查核;上市公司若未投保董監責任險、資訊揭露評級較差,都新增列為財報實質審閱、平時及例外管理的「其他隨機選案」受查對象。
目前700多家上市公司中約360家投保董監責任險,有半數仍未投保。證交所增訂平時及例外管理處理程序,以及審閱上市公司財務報告作業程序後,將有半數上市公司會成為其他隨機選案的受查對象。
去年9月爆發雷曼兄弟金融海嘯,國內資本市場也受到衝擊,企業社會責任(CSR)更成為政府主管機關及市場關注焦點,證交所積極規範上市公司治理,加強董監事的企業社會責任。
證交所現行財報實審及平時例外管理篩選標準為,年報至少選定10%、半年報及第三季季報5%、第一季季報3%列為受查對象,有經營權重大變更等15項,列為必查對象;最近三年未作平時及例外管理、財報實審者,則列為「隨機選案」的受查對象。
證交所表示,這次修訂作業處理程序,增加「其他隨機選案標準」,除了原有的非審計公費較高者外,新納入未投保董監責任險及資訊揭露評鑑結果較差的公司,列為隨機選案的受查對象,以提高上市公司治理能力。
證交所則刪除自公開發行後,最近連續五年財務報告都由相同會計師查核簽證者的受查標準。
證交所表示,主要是審計準則公報第46號第68條已明訂,主辦會計師應於一定期間(通常不超過七年)輪調,而處理程序第4條也已經規定,上市公司每五年至少需被選定為受查公司一次。
此外,現行「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已刪除重要查核說明項目相關規定,因此,證交所也將「顯示該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有重大缺失」有關重要查核說明的文字刪除。
【2009/04/07 經濟日報】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