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鏈 發達集團風紀稽核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3-19 08:45

立委提特赦稅 盼引五兆資金回台

立委提特赦稅 盼引五兆資金回台
2015-03-19 03:43:59 聯合報 記者楊筱筠、沈婉玉/台北報導
立委羅明才等昨天提案,希望財政部研議推動特赦期或是特赦稅引導資金回台,以助台灣成為亞太理財中心。根據立委估算,「特赦」將可鼓勵至少五兆資金回台。
財政部官員則表示,海外資金不等同海外所得,海外資金匯回不會被課稅,海外所得才要課稅。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吳偉臺則表示,企業是全球課稅,和匯不匯回無關。個人所得稅及遺產稅,才有錢藏境外公司避稅的問題;稅法規定,海外所得應申報繳納最低稅負,遺產稅也是國內外的財產,都要納入計算。
羅明才等立委昨提案指出,早期台商在國外打拚,因海外資金規模龐大,近年來國內推動證所稅造成內資與外資的差別待遇,導致資金出走;不少高資產客戶若將海外投資理財資金匯回台灣,就被政府認定有避稅嫌疑,導致資金不願回來。
財政部次長吳當傑表示,會審慎評估是否給予本國人將資金匯回台灣的稅務特赦,但如果資金回台炒作房地產,財政部並不樂見。他說,希望資金回台可提出具體的投資計畫。
現行規定,海外所得超過門檻依法自九十九年起才要申報,台商過去在海外賺的錢也不用繳稅。
財政部官員舉例,民眾匯錢到國外幫兒女繳學費及生活費,多餘的錢再匯回台灣,這與繳稅有什麼關係?海外資金的構成因素及來源很多,民眾將海外資金匯回台灣投資,是屬於資金的運用,未必涉及海外所得課稅問題。
吳偉臺表示,稅查很凶,大家才會乖乖繳稅;以特赦稅的方式讓大家走上正軌、化暗為明,立意甚好,但是僥倖的人還是很多,若無重罰及相關查稅工具搭配,效果恐怕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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