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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3-27 12:57

劣油案魏應充出庭 律師:越南原料油沒用病死豬

劣油案魏應充出庭 律師:越南原料油沒用病死豬
2015-03-2712:5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味全食品公司涉販賣劣質食用油案,今天開庭,法官傳喚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頂新製油前總經理常梅峰到庭,兩人庭內、外皆神情凝重一語不發,全程委請律師代為發言,律師答辯指出,味全委託頂新代工的香豬油,豬油原料來自越南大幸福公司,原料為食用級粗油,且未使用病死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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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地院今日開庭審理味全劣油案,味全公司前董事長魏應充出庭應訊。(記者王敏為攝)

魏的律師余明賢說,檢方起訴書指大幸福的油品有問題,但卻缺乏證據,彰化地院日前審理另案時,已請專家鑑定,證明從越南進口的「大幸福」原料粗油是食用等級,酸價並無過高到人體不能食用的程度,且越南官方的工商部,也已出函給我國衛福部,證實大幸福所用的豬,來源都有獸醫檢疫合格證明,沒有使用病死豬。何況,魏應充並未參與「味全香豬油」的配方、價格、外包裝等的銷售決策。
北院審理此案,區分為兩大部分,一是植物油,味全健康廚房純橄欖油、葡萄籽油和14款調和油,將對人體有害的低價棕櫚油,混摻大統長基含銅葉錄葉成分的橄欖油;二是被追加起訴的動物油部分,味全委由頂新製油代工,使用越南大幸福的疑似回收劣質豬油為原料,製成「味全香豬油」對外販售。今天魏的律師團是針對豬油部分進行答辯。
常梅峰的律師則提出,被追加起訴的香豬油案,與彰化、屏東2地院審理中的案件,犯罪事實部分重疊,將考慮依刑事訴訟法第6條規定,徵求3地院同意後,向3院的共同上級法院聲請併案審理。
由於北院、彰院、屏院的上級二審,分屬3個不同的高等分院,3地院的共同上級法院為最高法院,因此,若順利提出聲請,預期將由最高法院來做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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