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y888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4-09 09:43

不讓救護車 罰3600、吊銷駕照

不讓救護車 罰3600、吊銷駕照
記者蘇家慶/臺北報導 2015-04-09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日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行人闖越平交道,罰鍰將從現行新臺幣1200元提高至2400元;此外,汽車駕駛人未來遇到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的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照。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