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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5-05-13 13:05
賣自住房獲利逾400萬 擬課10%稅
賣自住房獲利逾400萬 擬課10%稅
2015-05-13 12:49:03 聯合報 記者李昭安
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新草案出爐!非自住者的房產交易所得稅率全面調高,持有1年以下45%;持有1年以上、2年以下35%;持有2年以上、10年以下20%;持有超過10年15%。自用住宅滿6年以上者,交易所得優惠門檻由原先規畫的4000萬元以下免稅,改為「所得超過400萬課10%稅率,不滿400萬免稅」。
行政院政務委員杜紫軍今邀集財政部、內政部等相關部會討論房地合一課稅制度,維持原先財政部規畫的「日出條款」,105年1月1日後取得房屋、土地並交易者才適用新制。但包括非自住者房產交易稅率、自住者優惠門檻都有大變動。
杜紫軍表示,為避免外資、陸資來台炒房,針對非境內居住者,也特別訂出持有1年以下45%、持有超過1年35%的課稅稅率,「希望資金到台灣是做實質投資,而不是在房地產下功夫」。
杜紫軍表示,財政部將在近幾個禮拜在北中南廣開公聽會、聆聽外界意見,根據外界意見再決定是否調整相關制度,若外界接受度高,將盡快提報行政院會通過,送立法院審查。但若外界有不同意見、認為要再調整,就會再做研議,「本會期內會送到立法院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