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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y888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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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5-13 13:09
辦光纖送有線電視 威達挨罰5萬
辦光纖送有線電視 威達挨罰5萬
2015-05-13 12:42:09 經濟日報 記者盧沛樺
威達雲端公司去年底起在官網推出「辦光纖送有線電視」促銷方案,因贈品價值超過法定的二分之一,公平會今日認定,威達以不當提供贈品的方式,爭取交易機會,處分5萬元。
根據公平會訂定的「事業提供贈品贈獎額度辦法」,事業銷售商品或服務附送的贈品,當商品或服務價值在新臺幣100元以上者,贈品價值上限為商品或服務價值的二分之一。
據威達公司官網所載,凡申辦「15M/4M」或「30M/8M」速率的光纖寬頻上網服務,即贈送相同申辦期間的有線電視服務。公平會調查發現,用戶倘申辦「15M/4M」3個月至一年,贈品價值約為服務價值的54%~71%;若是申辦「30M/8M」4個月至一年,贈品價值約為服務價值的53%~63%。
另外,用戶倘申辦兩年,「15M/4M」及「30M/8M」兩種速率,贈品價值各為服務價值的75%、66%,軍也超過法定二分之一上限。
根據公平會解釋,贈品價值即贈品原先的市售價格,以本案為例,就是有線電視資費;服務價值是指用戶購買促銷方案的費用。
公平會發言人邱永和說,以用戶申辦「15M/4M」三個月為例,贈品價值是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B方案,季繳1,690元;而促銷方案三個月,用戶需花費3,097元,試算下來,贈品價值是服務價值的54%。
公平會為保障市場公平競爭,規定事業不得以不當提供贈品、贈獎的方法,爭取交易機會。台北101購物中心和京站都曾在周年慶贈送超值獎項,各遭公平會罰10萬元和5萬元;據了解,第一類電信業者因贈獎超額受罰,威達是第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