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Jay888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
來源:幽默搞笑
發佈於 2015-05-13 14:30
這款戶政!購房要求證明「婚前是未婚」
這款戶政!購房要求證明「婚前是未婚」
(中央社臺北12日電) 2015-05-13
大陸又出現奇葩證明,安徽省安慶市一民眾買新房時,被要求證明「我結婚前是未婚」。
大陸「國務院」常務會議日前討論進一步簡政放權時,國務院總理李克強連續講了3個相關故事,其中之一是民眾出國旅遊時在「緊急聯繫人」一欄填了母親的名字,結果竟被相關部門要求證明「你媽是你媽」。
這個例子凸顯了大陸民眾長久以來在辦證問題上面臨的不合理現象。但大陸「奇葩證明」屢見不鮮。
《華西都市報》今天報導,又有民眾遭遇「奇葩證明」。一名家住安徽省安慶市的張小姐,被要求證明「我結婚前是未婚」。
戶口設在太湖縣、24歲的張小姐,2013年10月在安慶開發區買了一間預售屋,辦理公積金貸款(大陸職工的專案房貸),應安慶市房屋置業擔保公司要求,前往太湖縣民政局辦理未婚證明。
張小姐今年3月入住新房,擔保公司通知她辦房產證,並告知如未婚,需再開具一份時間截至當時的未婚證明,如已婚帶結婚證前來即可。
為避免奔波之苦,張小姐便和男友領了結婚證。
沒想到張小姐5月7日下午接到擔保公司開發區營業部通知,說辦房產證的資料已轉到營業部,要她來簽字,不僅要帶結婚證等證件,還需開具2013年10月至今年3月間未婚證明,以證明她在買房至結婚期間未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