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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5-15 00:32

財經觀點/課期交稅 抑制投機

期貨交易僅是以契約形式,約定未來買賣的權利,並無實體交易的作用。期貨交易稅課徵的標的包括股價類期貨契約、利率類期貨契約、選擇權契約或期貨選擇權契約及其他期貨交易。
證券交易市場與期貨交易市場的設置目的並不相同,前者為投資人資、企業籌資,後者則為避險。不過,期貨交易具有以小搏大的高槓桿特性。高槓桿可使獲利放大,同時也可能使損失倍增。
期貨可說是天使與魔鬼的連體嬰,具有避險功能但又是投機商品。過去政府課徵期交稅的目的是穩定市場,減少短期投機交易,不是為了稅收。類似菸品健康捐,課徵的目的不是為了稅收,而是希望大家少抽菸,要「寓禁於徵」。
期貨是金融衍生性商品之一,期貨交易稅在國際上也稱為金融交易稅。思考期交稅該不該廢時,應該回歸課稅目的。金融交易稅課徵的目的在於抑制投機、促進金融市場穩定。現在沒有投機問題了嗎?還是抑制投機已經不是政策目標了?資本短期大量進出,從長遠來看是好事嗎?
1981年諾貝爾經濟學得主托賓(James Tobin)曾在1972年主張對外匯交易課徵交易稅,減少外匯投機交易,稅收用於解決全球貧窮問題,這種稅被稱之為「托賓稅」(Tobin Tax)。對金融交易課徵的交易稅,被稱為廣義托賓稅。
金融海嘯爆發後,歐美更多課徵金融交易稅的倡議,並稱為「羅賓漢稅」,強調公平、正義及環保,應讓1%高所得族群分擔更多經濟包袱。2001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Joseph Stiglitz於2009年時,也呼籲對所有金融交易課徵托賓稅。
2008年諾貝爾獎得主保羅.克魯曼(Paul Krugman)認為,托賓稅當然不能解決所有問題,但可能是縮小我們膨風金融業的部分過程。課徵金融交易稅將有助防止金融危機,並避免未來重蹈覆轍。包括德國、法國等國家,都贊成課徵金融交易稅,比反對的國家多。
索羅斯(George Soros)說,國際自由貿易的崩潰可能會尾隨全球金融體系的瓦解而來。我們須重新思考,承認金融市場天生不穩定。作為一名市場參與者,總是盡量提高利潤,但作為一位公民,關注的是和平、正義和自由等價值。
談及期交稅存廢的問題也一樣,市場參與者要提高利潤,不希望有任何稅負負擔,但公民關心的則是社會價值,就看執政者如何取捨。(本文由台北大學財政系教授黃世鑫口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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