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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5-16 20:08
日進口食品須附產地證明 消基會力挺
日進口食品須附產地證明 消基會力挺
記者郜敏/臺北報導 2015-05-16
日本進口食品必須檢附產地證明,部分地區特定產品須附輻射檢驗報告才能輸入臺灣的政策昨日起正式實施。食藥署表示,日本福島、櫪木、茨城、千葉、群馬這5縣以外的食品輸臺時須附產地證明;若是東京都、靜岡縣等特定地區生產的水產品、茶葉、嬰兒食品等3大類逾800項的「高風險產品」,則要附輻射檢測證明。衛福部表示,並非不准日食品進口,只是要附證明,近期內部分日食品可能會稍微減少,但不影響民生,也會持續與日方溝通。消基會也力挺這項政策,並希望政府提供完整保護措施。
至於目前市面日本食品,衛福部長蔣丙煌表示,輻射檢驗結果都是安全,只是有偽標事情發生,還是要小心面對,保障食安。而對於日本施壓,蔣丙煌指出,相關規定如期實施,也會跟日本持續溝通,不希望影響到正常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