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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5-17 08:41

日輸我食品 冷凍黃鰤魚文件不符遭退

日輸我食品 冷凍黃鰤魚文件不符遭退
記者郜敏/臺北報導 2015-05-17
食藥署表示,最新一批日本申請輸華報驗食品中,有1批冷凍黃鰤魚下巴因文件不符,不受理報驗。
日本進口食品必須檢附產地證明,部分地區特定產品須附輻射檢驗報告才能輸入我國的政策已經正式上路。食藥署表示,自15日下午5時起陸續受理申請輸華報驗的日本食品,截至16日凌晨1時共計18批,總重量為1123公斤。
這18批輸華的日本食品中,有檢附合規定的證明文件且順利通關的產品共計17批,總重量為1107.5公斤;僅1批重達15.5公斤的「冷凍黃鰤魚下巴」因證明文件不符規定而不受理報驗。
食藥署再次強調,除了福島5縣以外,其他所有日本輸入食品皆應檢附食藥署認可的證明產地文件,或是日本官方或官方授權機關(構)的產地證明文件,例如日本全國各地514個商工會議所核發的原產地證明,就是可接受的案例,有檢附這類文件的產品才可以申請輸入食品查驗。另外,特定區域的特定食品也需檢附輻射檢測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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