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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5-20 13:27

新浪網任意轉載文章 被判侵權賠償

新浪網任意轉載文章 被判侵權賠償
記者謝璿/綜合報導 2015-05-20
《北京青年報》控告新浪網未經授權,轉載文章侵犯著作權案,北京海淀法院日前做出一審判決,新浪網因侵權需賠償人民幣1萬8100元(約新臺幣9萬元),並應立即刪除侵權文章和照片,且在判決生效之日起10天內賠償。由於大陸網站經常在未經許可,未支付酬勞下轉載媒體文章,這項判決出現後,料將改變大陸網路類似的侵權行為和生態。
大陸媒體報導,《北京青年報》控告新浪網在未獲報社同意、也未支付任何報酬情況下,擅自轉載北青報9篇文章及相關配圖,多次協商未果便控告新浪網侵權,索賠9萬元,雖然新浪辯稱訪談新聞和時事新聞不具獨創性,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但法院的判決認定,訪談新聞在大陸同樣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判決可做為判例範本。
面對訴訟,新浪網在法庭上否認侵權,指涉案9篇文章中有3篇是訪談形式,北青報記者只是轉述被採訪人口頭表述,不具獨創性,因此北青報不享有這幾篇文章的著作權;又辯稱是「出於善意」轉載,讓網友能獲得時事新聞資訊,是對文章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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