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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5-12 22:04

中國人壽香港公司來台投資?金融業投資限制..

中國人壽香港公司來台投資?金融業投資限制最快本周協商
2009/05/12 20:25 鉅亨網
「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草案」今(12)日 敲定,由於中國人壽保險集團香港公司日前已喊出有意 來台投資,外界也關切金融業投資限制,金管會主秘盧 廷劼表示,由於壽險業屬金融業,更需特別嚴格設限, 金融業投資限制需與央行再協商。據了解,金融業投資 限制預定最快本周金管會委員會將會討論。
另外,對於日前傳出大陸中國人壽保險集團香港分 公司有意投資台股,盧廷劼表示,若一般行業的「分公 司」母體仍屬陸資,所以仍須依相關辦法設限投資;而 「子公司」雖然屬財務獨立公司,但是否也會同步設限 ,則要看經濟部及陸委會態度。
至於中國人壽無論分公司或分公司,因為屬金融業 ,更需特別嚴格設限,金融業投資限制需與央行再協商 。
依相關辦法,陸資若來台投資低於 10%就屬間接的 財務性投資,但若超過 10%,就屬直接投資,須經濟部 投審會同意。正面表列的開放項目部分,製造業、服務 業、公共工程分別由經濟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 共工程委員會將會另行公布。據了解,金融業投資限制 預定最快本周金管會委員會將會討論。
經濟部提報的「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草 案」於 4月22日由前行政院政務委員朱雲鵬召集協調後 大致完成審查,僅陸資經第三地轉投資持股比率認定標 準為 50%或 30%仍待協商。今天,政務委員陳添枝召集 部會協調,陸資經第三地轉投資持股比率的認定標準定 案為 30%,待行政程序完成後即可正式公布。
由於草案還規範「對企業具有實質影響力」,亦認 定為陸資,外界關切,是否意味政府開放的認定從嚴? 盧廷劼表示,開放初期政府態度本來就傾向陸資不得取 得控制權,且不得造成重大影響。
開放陸資來台投資規範重重主因是每家公司股權結 構不同,持股比率有時不必很高,甚至不到 30%就可任 命董事長、總經理,對公司具實質掌控能力,因此需要 設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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