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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6-19 23:18

糯米混進口米 至少罰200萬

糯米混進口米 至少罰200萬
記者郜敏/臺北報導2015-06-19
農委會農糧署指出,9日獲悉市面上有販售混米,經查後確認是雲林縣張農產加工廠供應給桃園市嘉禾碾米工廠的產品。這些重量均為30公斤裝,包含長糯米及圓糯米在內的尖糯米,產地雖標示臺灣,但實際一查卻有混進口米的情形。農糧署表示,將依法要求業者立即下架回收,且至少可罰新臺幣200萬元;至於有多少量流入市面使用、製成哪些商品以及混米品項有多少等,尚待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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