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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7-07 13:28
家屬為公教人員 休帶薪假最多20天
家屬為公教人員 休帶薪假最多20天
記者蘇家慶/臺北報導2015-07-07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昨日表示,八仙塵爆事件傷患的配偶或直系親屬為公教人員者,為照顧傷患,可停止上班15日,並可領薪資,若再加計5天的有薪家庭照顧假,最多可以帶薪休假20天;人事總處呼籲,私人企業雇主應給予傷患家屬彈性、從寬處理。
為減輕八仙塵爆事件傷患家屬壓力,能專心照顧傷患,行政院長毛治國日前要求人事總處,針對傷患家屬為公教人員者,盡速研擬相關帶薪休假辦法,讓家屬安心。
人事總處副人事長張念中昨日宣布,依據6月29日修訂發布的「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公教員工配偶、直系親屬因人為或意外災害有重大傷亡者,得在15日範圍內,由各機關學校視實際需要,給予當事人停止上班登記;這15天仍有薪水,當事人並得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相關規定辦理請假事宜。
張念中表示,根據初步清查,八仙塵爆傷者家屬是公務人員共有35人,其中,技工駕駛有12人,其他23人是軍公教人員,希望這些人員服務機關的首長,對這樣的同仁,在法規許可範圍內,給予彈性考量,方便同仁請假以照顧家屬。
至於私部門方面,張念中指出,人事總處已請教勞動部,勞動部希望鼓勵私部門雇主對傷者家屬請假程序部分,給予彈性、包容、從寬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