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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8-22 23:15
勞動部:已檢討僑生在台工作資格
勞動部:已檢討僑生在台工作資格
2015-08-22聯合晚報 記者陳素玲
針對外界批評僑外生留台工作不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僑外生已經過我國完整教育體制並取得大學以上學歷,且有海外與臺灣生活經驗,工作資格應與一般外國專業人員不同,故勞動部已自103年7月起實施僑外生工作配額評點制,改以學歷等8個項目評點,大幅放寬工作資格不需2年工作經驗及不限聘僱薪資需達新臺幣47,971元以上。
勞發署表示,新制上路至今(104)年7月底止,累計核准僑外生在臺從事專門性技術性工作計2,141人,其中循工作配額評點制944人,留臺工作人數較102年度實施新制前大幅成長67%。勞動部於今年7月跨部會檢討簡化申請文件後,認為仍有持續檢討必要,後續將視申請情形,跨部會研議僑外生留臺工作資格及申請程序。
發展署說,我國招收外籍留學生及僑生來臺接受教育,投注許多教育資源,培育僑外生成為人才,每年大學畢業僑外生畢業人數約5,000人,過去留臺工作資格與一般外國專業人員相同,必須大學畢業具有2年工作經驗,且受聘月薪達新臺幣47,971元以上,因此剛畢業的僑外生多數並未留臺工作,或返回僑居地後未再來臺。
為延攬優秀僑外生在臺工作,勞動部自103年7月起,推動僑外生工作配額評點制,改以學歷、工作經驗、聘僱薪資、擔任職務資格、他國語言能力、他國成長經驗、配合政府政策等8個項目評分,並參考大學畢業專業人員平均薪資及科技部研究助理薪資,設定符合僑外生實際合理受聘薪資資格評點指標,再綜合其他各項指標分數只要累計評分達70分以上,即可受聘僱在臺工作,不再受原聘僱薪資及工作經驗限制。
發展署表示,參考新加坡、日本、南韓近年均陸續採行「評點、配額」制度,針對不同類型人才訂定學經歷、聘僱薪資等篩選機制,以遴選外國優秀人才。我國為兼顧國人就業機會優先及引進外國優秀人才,僑外生工作評點制自103年7月將薪資改為評點項目之一,經跨部會協力取消限制後,統計至104年7月底,申請案件通過率已近80%,核准案件均能在學歷、薪資、華語能力、職務資格等評分項目取得有效分數,且平均聘僱薪資達31,457元,高於國內大學初任專業人員的平均薪資30,4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