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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隆 發達集團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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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5-09-13 17:46
名餐廳佔地判拆 追繳千萬租金
蘋果日報/劉志原2015-09-13
台北市龍江路「Flower桂香法式私宅餐廳」,遭國防部指控違法佔用國有地應拆屋還地,台北地院認定,此地遭佔用逾27年,且餐廳租用的130坪房地全屬國有地,判餐廳應遷出,屋主楊秀光、卓文龍應拆屋還地,並追繳近5年地租1147萬餘元,還地前每月應付租金18萬餘元。
「Flower桂香法式私宅餐廳」外觀看不出是餐廳,卻是饕客心目中知名的無菜單料理餐廳,採預約制平時大門深鎖,每人消費2千元起跳,店家昨拒訪。
使用目的已消滅 地主國防部政戰局指出,此地1960年間借給陸軍建築設計組長李炳齊,做為官舍用地,只限自用,但李自建房屋後在1988年將房屋賣給劉培,劉再賣楊秀光及卓文龍。
2012年間楊再將建物出租供葉宗澄經營餐廳,楊男認為,已花千萬買屋及土地使用權有權續用;葉男則認為是合法承租,且自費裝修不應拆屋。
法官認定,此土地僅限李男自用,他遷出後使用目的已消滅,依法應還地,後手的楊及葉均屬無權佔有,判楊、卓應拆屋還地並付租金,因《民法》僅能索討5年內租金,因此判楊應付5年租金1147萬餘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