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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5-25 18:21

李紀珠:陸資來台購買不動產 原則以商辦為標的

李紀珠:陸資來台購買不動產 原則以商辦為標的 最高融資5成
2009/05/25 12:05 鉅亨網
陸資來台投資購買不動產及人員往來配套措施,近 期可望出爐。金管會副主委李紀珠今(25)日在立法院指 出,陸資來台投資不動產融資辦法已送陸委會,原則上 以商辦大樓為標的,最高融資成數 5成,總額度不限制 。
行政院上週四核定「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 法」草案,及「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分公司或 辦事處許可辦法」草案後,據了解,陸委會密集召集相 關部會研議陸資來台投資配套措施;其中購買不動產部 分,同意給予陸資融資,融資成數由金管會洽央行研議 。
目前國人購屋平均融資成數 7-8成,對此,李紀珠 今天指出,銀行辦理房貸融資應該是貸款人的信用最重 要,但考量我國銀行對陸資的信用掌握不易,所以是以 擔保品最保守的 5成做為融資上限,總額度不限制,屆 時應不限自然人或法人都可適用。
至於是否進一步開放外匯指定業務分行 (DBU)開放 陸人開戶、貸款,金管會表示將進一步和陸委會研究。
對於陸資來台投資不動產,融資成數最高可貸到 5 成,銀行主管也指出,台灣中小企業在大陸以廠房抵押 放款,陸銀頂多提供 3成資金,未來即使訂上限,主要 決定權還是在銀行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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