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y888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5-10-16 13:52

屋主高價轉租 5市地不續租

屋主高價轉租 5市地不續租
2015-10-16 08:23:58 聯合報 記者劉宛琳/台北報導
北市議會財建委員會昨審理北市市有土地續租案,發現位於南陽街的三角黃金地段土地,竟以每月12萬廉價租給屋主,屋主再以每月57萬元承租給屈臣氏營業。議員批社會觀感不佳、不符公平正義,決議不再續租,並要求財政局明年6月前完成修訂調整租金計收基準。
財政局表示,依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82年7月21日前在市有土地上占地蓋房不違法,可以公告地價5%的價格向市府承租土地,屋主則擁有地上房屋所有權;另法務局也在101年解釋函中表示,市府只能規範市有土地不能轉租,但無法規範市有土地上房屋的任何出租行為。
除南陽街,廣州街、中山北路等地段也有市有土地出租卻遭高價轉租,議員表示,市有地當年遭屋主「占地蓋房」,市府又以公告地價5%賤價出租,屋主在轉租中獲取暴利,實在不符公平正義,建議針對占用房屋使用方式訂定不同租價,如商用、非商用或轉租應有不同收費標準。
另外,議員也要求財政局,對土地出租非家用及公益使用者進行通盤檢討,並在明年6月前訂定新的出租計收標準。最後,財建委員會決議收回屋主轉租營利的5處市有地,未來不再續租,議員也要求市府提出土地公務需求計畫,並建議可用於公益或建設青年住宅。
財政局長蘇建榮表示,因市府僅擁有土地所有權,房屋所有權仍為屋主所擁有,但財政局出租市有地契約上明定,若市府有公務之用可隨時收回土地不續租,若屋主不願拆屋,市府將循法律途徑執行拆屋還地。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