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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11-14 10:21
防過期食品轉售 賣場自清計畫年底上路
防過期食品轉售 賣場自清計畫年底上路
記者黃進福、吳典叡/綜合報導2015-11-14
針對賣場逾期食品遭回收並非法轉賣事件,行政院昨日指出,業者除面臨廢棄物清理法的罰則外,也須依刑法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進行查處,已請環保署及衛福部盡速公布相關追查情形,讓國人了解,以安民心。
衛福部食藥署並表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後,業者自主管理規定內容新增業者提出「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包含廚餘流向,公告最快於今年底前實施;臺北市、屏東縣等環保局昨日均稽查轄區大賣場,並對違規業者依法開罰。
屏東縣日前爆發養豬業者向大賣場低價採購回收過期下架食品及肉品等廚餘,經處理後,轉賣給自助餐、早餐店等餐飲業者,當做餐食的食材來使用,引發各界關注食安問題,縣市政府獲知此事後,立即啟動專案稽查轄區內各大賣場及追查相關流向。
行政院昨日表示,現行逾期食品處理是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要求業者應有回收計畫,地方政府進行不定時稽查;而家戶垃圾及廚餘等廢棄物由清潔隊清運,廢食用油等資源性垃圾則由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執照的機構回收處理,廚餘及逾期食品由養豬場及堆肥場處理,回收處理機構協助賣場清理過期食品,不可進行轉賣。近期將推動「通路安全強化運動」,不論中央及地方持續努力,呼籲食品業者切勿鋌而走險。
此外,臺北市環保局昨日清查全市16家連鎖大賣場,其中,首波稽查內湖區的好市多、家樂福及大潤發等賣場,3家大賣場未依規定保存清除紀錄;廚餘部分,好市多把廚餘交給新北市一家養豬場進行再利用,但業者無法證實,將由新北市環保局查處;家樂福內湖店和大潤發處理廚餘部分,兩家業者皆無契約和紀錄證明,3家都開罰;清查大潤發中崙店和家樂福天母店、南港店及東興店等,發現皆未依規定保存清除紀錄,也無法掌握廢棄物數量及流向,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屏東縣政府為防範逾期、廢棄食品不當流入市面,經衛生局與環保單位共同稽查縣內11家生鮮超市,其中,家樂福屏東店因未確實申報廚餘及廢食用油,環保局依據廢棄物清理法2項違失各開罰3萬元,共計罰6萬元,並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