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y888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6-01-02 13:44

認識「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

認識「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
2016-01-02 13:18 聯合晚報 本報訊
王太太是個家庭主婦,閒暇之餘也投資台股,平日也常常往證券商走動。最近,王太太所投資的一檔股票公司,為市場上併購的標的,流言、小道消息滿天飛,王太太不知道是否要賣還是不要賣,再加上又看到台股即將實施「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的海報,類似國外的停牌制度,因此王太太想要知道這個制度對他所投資的個股會不會有影響?
另外,王太太也很擔心如果萬一未來盤勢不好,其手上所持有的股票公司會不會為了救股價,隨便喊暫停就暫停?又暫停的時間到底是多久?有那些事項要特別注意?
投保中心指出,所謂「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就是使股票失去短暫的流動性。由於國外主要交易所均有上市公司申請或交易所執行暫停交易規範,且考量如果個股交易發生異常現象致使股價劇烈波動或者公司有重大資訊未揭露時,投資人恐僅能藉由小道消息摸黑交易,如此恐有誤判資訊的情形,為了符合國際潮流並強化資訊公開,105年1月15日起實施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由證交所或櫃買中心主動暫停或公司申請暫停交易,並待資訊揭露後再繼續進行交易。
換句話說,就是在暫停交易的期間,藉由資訊公開的過程,使混沌不明的市場資訊明朗,降低資訊不對稱造成個股交易價量異常的狀況,使投資人可以在訊息透明完整的狀態下,冷靜思考做出正確的投資判斷,對證券市場有其正面的助益。
基本上,上市、櫃公司如果有:(一)預計公開的重大訊息,包括嚴重減產或全部停工,聲請破產或重整,公司法第185條所定各款情事,合併、分割、收購、股份交換、轉換或受讓,新技術、新產品開發完成(排除無重大影響)及其他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影響重大者,或(二)發現重大影響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之媒體報導或其他資訊,無法於發現當日說明者,均應主動申請暫停交易。
然而,若上市、櫃公司無法就上述重大事項作完整說明,且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證交所或櫃買中心認為暫停交易符合交易市場需要或保護股東權益而有必要者,亦得主動公告暫停交易。
投保中心提醒投資人,暫停交易的時間,每次以一個營業日為原則,三個營業日為上限,必要時得持續執行,且不可以在盤中暫停或恢復交易。至於信用交易或除權息若遇到暫停交易時,其相關作業仍依原訂日期辦理,不因暫停交易而延期。
另外,要特別注意的是,一旦個股暫停交易,第三方發行與上市櫃公司股權連結之商品,例如交換公司債、權證、個股選擇權、個股期貨等,亦將連動受到影響,因此,現貨暫停交易,個股期貨或選擇權等則將配合同步暫停,暫停天數亦是相同。
交易人於期貨市場暫停交易期間內,不可下新單及改單,但可刪單或減量,暫停交易前輸入而未成交的委託單,除全部成交否則取消委託單(FOK單)、組合單、一定範圍市價單及鉅額委託單失效外,其他未成交的委託單仍然有效,撮合優先順序不變。之後如該檔股票恢復交易,該股票期貨及選擇權契約也將恢復交易。如最後交易日或結算日遇標的證券因訊息面暫停交易時,該檔股票期貨及選擇權契約的最後交易日或結算日將順延至次一個營業日,最後結算價即取次一營業日標的證券收盤前60分鐘的算數平均價。
因此,王太太並不需要太擔心公司會隨便申請暫停交易,反而可以在暫停交易期間冷靜思考,待相關資訊充分揭露後,再做買賣決定。未來王太太如果想要查詢有關暫停/恢復交易之訊息與名單,則可透過公開資訊觀測站或證交所、櫃買中心、期交所官網查得相關資訊。
投資人保護中心成立於民國92年1月,係依投資人保護法設立的財團法人,主要業務為投資人對證券期貨事業之申訴或調處,並對不法事件發生時研議受理團體訴訟位投資人爭取權益,投資人可電02-27128899或書面方式洽詢。網址:www.sfipc.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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