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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1-21 16:41
網拍醫材有門檻 觸法開罰
網拍醫材有門檻 觸法開罰
記者羅伊庭/臺北報導2016-01-21
有鑑於網際網路、電視購物等新興郵購買賣通路興起,衛福部食藥署昨日表示,醫療器材不是人人可以賣,去年64件違規,有6成是處分個人。另9月起包括泳鏡、滑雪鏡等有度數運動防護眼鏡列為「第一等級醫療器材」,販售者需取得藥商許可執照,泳池或運動用品店不得販售。
隨電子商務盛行,年輕人流行網路微型創業,販售產品琳琅滿目,但不是每樣物品都能賣,往往收到3萬元罰單才知「醫療器材」是有販售條件的。食藥署昨日召開「網拍醫材有門檻;網購醫材停看聽!」記者會,提醒業者網拍還是有很多「門檻」要留意。
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簡任技正林美智表示,網路通路販售醫療器材有「門檻」,販售者應先取得「藥商」資格,且須「登記」郵購買賣通路類型、郵購買賣通路連結及諮詢專線,並具有實體通路營業場所,才可在網路販售已開放且經核准的醫療器材。
林美智指出,食藥署已陸續開放比較民生的醫材在網路平台販售,如體脂計、保險套、衛生棉條等,但是這些是只能給「有登記的藥商」在網路上販售,不是人人都可以賣。
林美智表示,民眾看到別人在賣,以為自己也可以賣,這是錯的,因此去年就有64件違規,其中6成是兼職網拍業者個人,以賣隱形眼鏡最多,其次是血壓計、耳溫槍。此外,也有新手媽媽將束腹帶上網轉售。這些行為已觸法,可依《藥事法》處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林美智指出,食藥署去年參考國外修改辦法,規劃將有度數運動防護眼鏡納入醫材管理,列為「第一等級醫療器材」。考量給予業者緩衝期,新辦法將自9月開始正式上路,也就是說,從9月1日起,有度數運動防護眼鏡只能在有取得合法藥商許可執照的店家販售,不得任意在一般商店販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