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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基金
發佈於 2016-02-19 09:10
淡水一信 准辦信託業務
淡水一信 准辦信託業務
2016-02-19經濟日報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基金銷售通路打入基層金融,金管會昨(18)日核准淡水一信辦理信託業務,成為第一家獲准兼營信託業務的信合社,有助信合社推廣基金銷售,民眾跟信合社買基金的手續費將可因此節省0.5個百分點。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表示,在未獲准經營信託業務前,信合社必須用代理方式賣基金,代理每一家基金格式不同,投資人要匯款、手續費等,程序相當麻煩,不利基金銷售。
可以用信託方式後,不會因不同基金公司有不同作業,投資人也可減少手續費成本。以淡水一信為例,過去投資人要繳的手續費約1.5%,用信託方式後,大概不需要1%,手續費可省下0.5個百分點。
邱淑貞說,還有其他信合社洽詢開辦信託業務,現有23家信合社的財務、守法性,均符合申辦信託業務門檻。據了解,除了淡水一信外,包括高雄三信、花蓮二信及彰化六信等信合社,都有興趣向金管會申請兼營信託業務,以利基金銷售。
基金是國人普通的投資理財商品,信合社兼營信託業務後,國人透過信託方式購買基金的通路將增加,可提供民眾更多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