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力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2-24 10:21

廢水未處理好 環署將開罰

記者郜敏/臺北報導2016-02-24
為規範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的專責單位或人員,要求確實執行防治業務及操作廢污水處理設施,以免隨意排放廢汙水,造成河流或水庫汙染等問題,環保署昨日預告《(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及《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當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未盡責任時,將處以行政罰鍰,可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