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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3-04 11:04
教部不贊成教師站導護仲裁
記者黃朝琴/臺北報導 2016-03-04
臺中市教師工會向臺中市勞工局申請仲裁教師站導護案,引發爭議,教育部次長林騰蛟昨日表態,不贊成用勞工仲裁路徑解決,並相信絕大多數教師都有熱忱,願意分攤導護工作;若臺中市府決定處理,應邀請學生和家長代表加入。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全國中小學校長協會昨日召開記者會,批評臺中的仲裁案若成立,可能導致全臺灣跟進,所有老師都不用再站導護,影響學生交通安全。
全教總發出聲明稿解釋,此爭議源頭是臺中市教育局,在民國100年片面訂定「臺中市國民中小學執行學生交通導護工作實施要點」,規定教師不得拒絕站導護,經過臺中市教師工會多次反映,市府沒有善意解決,只能尋求勞工仲裁。
全教總政策部主任羅德水受訪表示,不是工會斤斤計較,而是現行法律上,教師沒有在馬路上指揮交通、管制人員及車輛的權力,卻屢屢出現學生受傷,輪值導護的教師被告、被判罰的案例,需要釐清。林騰蛟表示,教師專業在於「學生在,老師在」,上下學期間的導護工作,目前多依靠家長志工,「連家長都願意犧牲時間,沒理由老師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