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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3-26 10:13
解決停車 北市推U-Car共乘
記者黃進福/臺北報導 2016-03-26
臺北市交通局昨日表示,U-Car推動方式由政府提供場域,民間租車業者負責營運的合作模式,提供便利租車服務,讓民眾不用買車、不用持有車輛即可用車,同時降低市區停車需求壓力,民眾也因為不再買車,1個月可節省至少1萬元以上用車費用。
交通局指出,目前已規劃提供100處公有停車場及公共住宅附設停車場作為未來U-Car營運據點,由業者提供甲借乙還租車服務,同時將與鄰近新北市、基隆市與桃園市等縣市合作,讓租車服務更便利、更符合民眾使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