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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5-01 06:36
哥國裁定同性婚合法 拉美第4國
哥國裁定同性婚合法 拉美第4國
http://news.gpwb.gov.tw/p/b_F0101/20160430/0000780.jpg 哥倫比亞憲法法庭裁定同性婚姻合法,此前民眾已多次上街爭取同婚權利。 (法新社資料照片)
編譯組/綜合外電報導 2016-05-01
哥倫比亞憲法法庭27日裁定同性婚姻合法,且將於1個月內確立永久效力,這也讓這個廣信天主教的哥國成為拉丁美洲第4個開放同志婚姻的國家。
審判長卡耶在法庭中表示,9名法官當中的6人同意同性婚姻並未違憲,當前民法中的婚姻權應同等適用異性和同性婚姻。憲法法庭在7日已先駁回1起連署反對同志擁有同等婚姻權的請願,預示了本次立場堅定的裁決。
雖然哥國憲法法庭過去多已裁決,同性伴侶可請公證人和法官證婚,使雙方關係正式化,但由於國會始終未能通過立法,同志婚姻在法律上仍維持灰色地帶,不僅多有上訴反對,官員亦拒絕登記執行。
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所有人都應享有自由並獨立組建與其性傾向相符之家庭的權利」,而「法官、公證人與神職人員須確保公民之根本權利及受平等對待。」哥國目前70對同志登記伴侶,將可於此裁決後立即轉換為婚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