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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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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7-11-22 16:40
顧立雄:寶佳到處插旗金融業 我會重點關注
顧立雄:寶佳到處插旗金融業 我會重點關注
2017-11-22 16:13經濟日報 記者韓化宇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22)日首度表示,寶佳到處插旗銀行,已有違反「金金原則」之嫌,即一家機構在多家銀行擁有一定股權,並握有董事席次,會引發「競業禁止」與「營業秘密外洩」問題。他強調,寶佳插旗金融業「是我重點關注的事項」。
積極想進軍金融業的建商寶佳機構,目前已持有台新金、永豐金超過5%以上股權,持有三信商銀的股權更接近一成。明年台新金董監事改選,寶佳也決定要競選董事,預料可獲得一席以上董事。由於寶佳資金實力雄厚,不少金控與銀行都緊盯,自己是否成為寶佳鎖定的目標。
然而,對於寶佳「四處插旗」作法,顧立雄今天接受媒體採訪首度表態不樂見,認為有違反「金金分離」原則。
顧立雄指出,「產金分離」原則是指產業進入金融機構後,可能會對其公司治理帶來負面影響。但除此之外,金金分離也是一大問題。
他解釋,金金分離是指同一人跨足太多金融機構,且同時成為這些金融機構的負責人(例如取得董事席位),這涉及到競業禁止、營業秘密洩露等利害衝突。
顧立雄舉例說明,假設某人在一家銀行擔任董事,由於銀行重大事項需提報董事會,董事可掌握銀行的最高決策,如果他又跨足擔任其他銀行董事,「等於到處插旗」,就可能把銀行重大決策洩露給其他銀行;若他又有自己的產業,就必須思考妥不妥適。
依現有規定,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銀行或金控超過5%須申報、超過10%須經金管會核准。顧立雄說,持有金控5%~10%股權,雖不足以取得經營權,也不用經核准,「但會進入金管會的觀察名單」。
顧立雄更直接點名寶佳,插旗多家金控及銀行,持股約8%~9%須金管會核准門檻的邊緣,且有意取得董事席位,這關係到「產金分離」及「金金分離」原則,此舉妥不妥適,「是我重點關注的事項」。
顧立雄強調,盼藉由寶佳案例,檢視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跨足多家銀行,並取得董事擁有一定影響力,「是否有礙銀行健全經營?」
至於寶佳已取得金控及銀行股權,金管會有什麼辦法來處理「木已成舟」的事實?顧立雄與帶玄機說:「我發現銀行法第61-1條規定,銀行有礙健全經營之虞時,金管會可做出處分。這樣不確定的法律概念,反而可變成行政指導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