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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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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6-09-22 22:44
碩通 公告修訂本公司「115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暨認股辦法」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7929)碩通-公告修訂本公司「115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暨認股辦法」1.事實發生日:115/09/222.原公告申報日期:115/06/17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本公司於114/08/29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115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1)本公司於115/09/22經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115年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部分條文。(2)發行及認股辦法修訂前條文:伍、 認股條件(一)認股價格:每股認股價格為250元,尚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114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二)權利期間:1. 本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二年。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有效存續期間內不得轉讓,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存續期間屆滿後,未經向本公司行使認股權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其表彰之認股權或其他利益。(3)發行及認股辦法修訂後條文:伍、 認股條件(一)認股價格:每股認股價格為250元,尚不低於本公司最近期(114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二)權利期間:1. 本員工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二年。本員工認股權憑證有效存續期間內不得轉讓,但因繼承者不在此限。員工於存續期間屆滿前,以書面聲明放棄尚未向本公司行使之認股權,或存續期間屆滿後,未經向本公司行使之認股權,本員工認股權憑證皆視同放棄,認股權人不得再行主張未行使之認股權或其他利益。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