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7-27 14:08

產創轉型基金設立 盼帶動5倍效益

產創轉型基金設立 盼帶動5倍效益
記者黃德潔/臺北報導 16-07-27
為振興投資帶動國內產業成長動能,國發會昨日通過設立「產業創新轉型基金」,並訂定「產業創新轉型基金作業要點」,由國發基金匡列新臺幣1千億元,即日起受理申請,盼帶動5千億元的產業創新轉型投資。
國發會主委陳添枝上任後啟動三駕馬車,盼找回臺灣投資動能,其中即包括成立規模千億元的「產業創新轉型基金」,結合民間資金以共同投資方式,協助國內企業進行合併、收購、分割及其他有助於企業創新轉型的投資計畫。國發會昨日召開第51次管理會,通過該基金設置相關規範。
根據作業要點,國發基金對產業創新轉型的個案投資金額,以不超過被投資事業募資後實收資本額,或實際募資金額的20%為原則;單一個案或單一集團的累計投資總金額,以不超過匡列額度1千億元的10%,即1百億元為原則。
國發會副主委龔明鑫說明,投資案將著重促進民間新投資並創造就業機會;投資對象以中小企業為優先,但不限於中小企業,也可能是外資;投資標的及模式有3種,其中的投資標的包含投資有轉型需求的國內事業、以轉型需求的國內事業所設立的特殊目的機構(SPV),以及民間投資基金為協助國內事業轉型所設立的特殊目的機構。
龔明鑫指出,作業要點也包括退場及激勵機制,可透過被投資事業股票公開上市 (櫃)、以約定期限屆期售回民間投資人、其他投資人或經營團隊,或企業清算等方式進行退場。對於有投資管理能力與能量的投資對象,也會適度讓利,允許投資對象用一個事先訂好的價格,把產業創新轉型基金投資的股權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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