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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3-06-08 09:14

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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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6.06103年度總預算歲出概算之其他基本需求額度縮減8%之說明
行政院主計總處 新聞稿主辦單位 公務預算處公務彙編科
一、中央政府總預算籌編及審議過程
二、歲出概算額度採通刪方式核列之說明
三、近年歲出概算額度核列情形
四、103年度歲出概算額度核列原則
五、103年度歲出仍將依施政優先順序再予增減調整
一、中央政府總預算籌編及審議過程
(一)核定歲出概算額度(4月):行政院於4月下旬核定各主管機關歲出概算額度。
(二)主管機關籌編概算(5月):各主管機關依行政院核定之歲出概算額度,提報下年度概算送請行政院審議。
(三)審查各機關概算及彙編總預算案(6至8月):由本總處、財政部、經建會、國科會、工程會及研考會等審查機關,依業務職掌分別審議各主管機關下年度概算,並於8月底彙編下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
(四)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9至12月):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後,先交由各委員會針對各項計畫或經費進行實質審查,再提報立法院院會交付黨團協商,完成法定預算程序。
二、歲出概算額度採通刪方式核列之說明
(一)總預算歲出概算額度之核列方式,係先將歲出分為依法律義務支出、公共建設計畫、科技發展計畫、分年延續性計畫、人事費及其他基本需求等區塊,再依不同的原則予以估列經費。
(二)行政院於4月下旬核定各主管機關歲出概算額度時,因尚未有明確的計畫或經費項目可供實質審查,初步係採取推估的概念,並針對部分可撙節之其他基本需求等經費採通刪方式核列。
(三)至各主管機關編報概算後,即由各審議機關依分工進行逐項實質審查,故各項經費之審核結果可能較機關概算額度有所增減。
三、近年歲出概算額度核列情形
近年中央政府總預算之籌編因賦稅負擔率偏低,歲入財源不足,且依法律義務支出逐年攀升,歲出結構逐漸僵化,可運用之資源相對不足,故行政院於歲出概算籌編階段,均請各機關應本撙節原則縮減其他基本需求等支出:
(一)101年度:人事費負成長1%、其他基本需求負成長5%。
(二)102年度:人事費負成長1%、其他基本需求負成長10%。
四、103年度歲出概算額度核列原則
(一)103年度經參酌經濟情勢估測及以往年度預算編列與執行情形,初估歲入將較102年度有所減少,包括減列一次性之4G釋照收入350億元及台糖公司減資繳庫141億元等,而依法律義務支出仍將持續擴增,如增列撥補國民年金應負擔款項不足數95億元、推動12年國民基本教育79億元等。
(二)行政院前於本(102)年4月29日核定各主管機關103年度歲出概算額度時,仍要求各機關應持續撙節經常性支出,包括人事費維持零成長,其他基本需求則按負成長8%匡列,依法律義務支出及分年延續性計畫逐項核實匡列,公共建設計畫及科技發展計畫則請經建會與國科會在負成長8%至零成長範圍內,按優先順序區分為第一優先與第二優先,未來再視歲入籌措情形予以核列。
五、103年度歲出仍將依施政優先順序再予增減調整
各主管機關103年度概算業於5月20日前陸續報院審查,現正由本總處會同各相關審議機關進行初步審查,未來仍將依最新經濟情勢估測、歲入籌措情形及施政優先順序等,再據以辦理相關收支增減調整,並提報行政院會議通過後,依限於8月底前送請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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