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力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9-01 12:32

中國大媽最快十一月底就可來台觀光、買基金

中國大媽最快十一月底就可來台觀光、買基金
2016-09-01 12:31:17 聯合報 記者王寓中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金管會擬定以金融帶動經濟發展的三力四挺方案,其中最受注目的是,政府將開放大陸地區投資人及在台陸資投資事業投資台灣的基金及外幣債券,包括依法入境但未取得我國居留證的大陸地區自然人,最快三個月內完成相關辦法修訂後,在十一月底就可上路,「中國大媽」來台買基金將成真。
金管會副主委桂先農表示,開放投資人在台投資基金和外幣債券,對象不是境內合格投資人,也不是大陸QDII,因此不涉及服貿,也不會對國內公內的公司股權造成影響,造成控制公司的情形。
根據金管會擬定方案,投資標的是基金(ETF),基金以新台幣計價,投資人是依法入境並取得台灣居留證的大陸地區自然人及在台陸資投資事業或者陸企,將不受現行五億美元額度限制,若是依法入境但未取得我國居留權之大陸地區自然人,與QDII共用現行額度五億美元,未入境之其他大陸地區投資人不得投資。
投資標的是投資國內市場達30%以上之基金,幣別是外幣,上述三項所有投入人,另增加五億美元額度,與QDII共用,投入國內市場未達30%者,不受額度控管。至於外幣債券,也是全不受額度控管。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後,金管會將在修正「大陸地區投資人來台從事投資及期貨交易管理辦法」後,最快十一月底就可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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