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y888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0-07-18 09:18

停擺五年 台北大巨蛋將復工

台北市政府建管處針對大巨蛋工程完成都審、環差審查、防火避難性能評定後,依建築法第34條規定,於項目審查完竣,昨(17)日依法核發大巨蛋第三次變更設計建照,也就是說,大巨蛋歷經五年三個月的停工期,終於能申請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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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集團發言人楊舜欽表示,第三次建照變更後,遠雄會在最快時間申請復工許可,同時準備人、機、物料,待許可核准後,依照工項工進依序進場施作,準備期約1.5~二個月,至於外界關心的建築技術規則,後續會再申請變更,核准後依照規則按圖施作。此外,接續會針對投資營運企劃書進行修訂,修正過程與市府共同研擬,在符合BOT契約的前提下,共創社會最大利益,最快預計2021年底竣工。

北市建管處總工程司虞積學表示,核發建照的意涵只是代表同意遠雄第三次的變更設計內容,不代表遠雄可以復工,遠雄仍須向建管處施工科申請復工程序。

他說,申請復工程序,首先要檢具第三次變更設計同意的證明文件,再來,之前有一些專家學者同意遠雄14項安全維護項目的先行施作,需要補辦勘驗手續申請文件,等北市府審核同意後,才會同意遠雄復工。針對遠雄將修改投資營運計畫書,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表示,北市府將啟動超額分潤的計算,重新計算遠雄相關的投資成本,以及將來可能的營運利潤,以此計算將來可能超額分潤。

黃珊珊說,這次北市府發建照,只是一個開始,北市府會按原本嚴格要求的公安標準把關,若後續有關97條由建築師及專業技師依簽證負責的安全梯區劃檢查不合格,就不會發使用執照。

建管處強調,大巨蛋就都市防災層面完成都審、環差審查、防火避難性能評定及法治相關流程,依法核發第三次變更設計,但大巨蛋不符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97條部分,仍呼籲遠雄公司,應儘速依法修正圖說內容送審。

大巨蛋案自2015年4月27日申請第三次變更設計後,因同年5月14日發現79處未按圖施作並勒令停工,北市府為保障市民安全,在五年時間內要求大巨蛋容納人數大幅下降、增設安全梯、防火區劃、增加避難面積,並完成七次都市設計審議、二次環差審查、二次防火避難性能審查及通過防火避難模擬,保障大巨蛋使用安全。

北市都發局表示,建築法第34條明文規定建造執照核發,主管建築機關就規定項目審查,其餘部分由建築師及專業工業技師依規定簽證負責;大巨蛋第三次變更設計經都審、環差及防火避難性能評定審查完成後,經台北市建築師公會協助就規定項目審查完竣後依法同意變更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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