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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日 下午1:38
高雄14歲少女被囚禁66小時,王姓及盧姓犯嫌經檢方訊後無保請回、限制住居裁定受到議論,少女父今天表達不滿,盼3嫌從重量刑,檢方則說,犯嫌有供出相關事實,尚無交保必要。

日前失聯的高市國中女學生(右)被尋獲之後,她的父親今天受訪表達不滿王姓及盧姓犯嫌經檢方訊後無保請回,盼3嫌從重量刑。(中央社)
高雄女國二生8月29日北上失聯,家屬急報警、網路發文找人。高雄、新竹、台北及新北警方經過多天搜索,9月1日上午在新竹民宅密室找到人,警方過程中也陸續逮捕31歲羅姓男子、37歲盧姓男子及29歲王姓男子等3名犯嫌。
王姓、盧姓犯嫌昨晚移送地檢署訊後無保請回、限制住居裁定結果受到議論,少女父親今天接受媒體聯訪質疑,3嫌既是集團式犯案就應從重裁定,尤其不滿在新竹車站載走女兒的盧姓犯嫌隱瞞實情,說謊怎麼能被無保請回。
他也擔心,這些犯嫌未來如再持續犯案,沒有從重量刑,會有更多人受害,恐會造成社會暴動。
檢方今天回應,承辦檢察官認為王姓被告是羅男住處物業管理,負責幫羅男管理套房分租,因此才相信羅男說被害少女是來租屋的房客。
至於盧姓被告,檢方認為,羅男與被害少女關係為何並不清楚,但盧姓被告是受羅男所託幫忙載送,也坦承有受託刻意移動手機誤導警方,再將手機丟棄;檢方據此認為犯嫌雖有參與,但非犯罪主要行為。
檢方說明,限制住居也是強制處分之一,承辦檢察官認為2嫌雖有犯罪嫌疑,但已供出相關事實,尚無交保必要,因此諭令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