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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0-11-29 14:50
蝶戀花導遊慘死 判賠家屬261萬
記者蔡翼謙/台北報導
2020年11月29日
蝶戀花旅行社遊覽車在國道翻覆,造成三十三死十一傷悲劇,導遊蕭如進、司機康育薰死亡,檢方查出,車禍原因是康超速,死者家屬向蝶戀花及康男家屬提告求償千萬元,士林地方法院日前作出判決,蕭家可獲賠償二六一萬餘元,可上訴。
二○一七年二月十三日晚間,載著四十二人的蝶戀花遊覽車,行經國道五號南港系統交流道彎道時側翻,造成三十三人死亡,是近年來最嚴重的交通事故。檢方調查康育薰涉嫌超速,且康連續上班超過十天,有二十四天沒有休假,疑有過勞。
蕭如進的家屬向蝶戀花請求職災補償金,因整起事故康育薰也有責任,蕭家也向康的家屬求償。
判決指出,蝶戀花有管理及指揮監督權限,蕭家可以依勞基法請求賠償,另根據車內的行車記錄器,康姓司機在轉進彎道時沒有減速,才導致車禍,因此康有過失,康的家屬應與友力通運、蝶戀花共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