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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就能領失業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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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0-03-23 14:40
失業,就能領失業給付?
職人權益停看聽-----失業,就能領失業給付?
文/劉侑學(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執委)
景氣依然嚴峻,在面對工作岌岌可危、隨時可能被裁員的風險下,失業給付所建構經濟保障的社會安全網,對於減緩勞工失業後的生活負擔、避免淪入貧窮危機來說,起一定程度的保護效果。然而,必須特別強調的是,並非只要具備「失業」的身分就能夠符合領取失業給付的條件。
什麼是「非自願」離職?
一般而言,領取失業給付必須符合三項資格:(一)非自願離職;(二)離職退保當天前3年內,保險年資總計滿1年以上;(三)具工作能力且願繼續工作。其中,必須特別說明何謂「非自願離職」:
第一,公司因為不堪虧損、業務緊縮、員工無法勝任工作,或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事業不能繼續等原因,實屬公司基於經濟上理由而主動資遣員工。
第二,員工因公司關廠、轉讓改組、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或者因為公司有過失如勞動契約不實、工作危害健康,或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以致損害勞工權益等情事,由員工提出離職要求。
第三,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超過1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1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6個月以上者,也視為非自願離職。
非上述之情況,如勞工自行離職、遭公司以勞基法第12條開除者,皆無法申請失業給付。
就業保險≠勞工保險
在聯盟處理過的個案當中發現,為數不少的企業、勞工朋友混淆「就業保險」與「勞工保險」的關係,誤以為「失業給付」是「勞工保險」的給付項目之一,遂認為所屬公司員工數未足5人,公司就沒有強制為員工投保「勞工保險」的義務,因此失業時當然領不到失業給付。
首先,「勞工保險」與「就業保險」是兩個不同的保險體系,就業保險主要提供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和全民健保的補助;而勞工保險的給付項目則為生育、傷病、殘廢、老年、死亡和職災醫療給付等。
其次,根據《就業保險法》規定,只要是服務於僱用員工1人以上的公司,公司就必須在員工到職當日為其申報參加就業保險,若未幫員工加保,遭逢失業時,便無法向勞保局請領失業給付等相關補助。換句話說,即使公司不是員工數5人以上需強制加保「勞工保險」的事業單位,仍有為員工投保「就業保險」的義務。
再者,提醒在職業工會加保的「無一定雇主」之勞工,僱用單位仍須為其申報參加就業保險,才能享有就業保險的相關給付保障。
維護權益
主動查詢投保記錄
勞工朋友應主動透過勞保局的電話查詢服務,或者攜帶有本人相片的證件(身分證、駕照、護照、健保卡)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現場取得投保資料,並核對有無投保事實或高薪低報的情形,才能在危急時刻獲得完整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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