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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3-06-21 09:43

*言語行為

本帖最後由 尊 於 13-11-05 08:23 編輯
《傲慢與偏見》
(英文:Pride and Prejudice),世界文學名著之一,19世紀英國小說家珍·奧斯汀最著名的小說。
驕傲
是對自我認識的一種表現。自責、自卑、自傲都是驕傲的特徵,這是來自於比較的結果。本來可以做的更好的,我其實可以更好的,但現在又做不出來自己所想的那樣。我比別人強,那是因為你只看了自己比別人好的一面,還有很多你並不是那麼優秀的。所以正確的認識自己,才不會隨意的比較.而驕傲的自以為是。 驕傲有幾項要件:
1.是屬於結果性的,須有某項事物,讓自己處在自滿的狀態。
2.是屬於自身關聯性的,會跟自己有關,才會引起這種狀態。
3.是輸出性的,是讓周遭的人有感覺,處於一種由自身散發出來的狀態。
偏見
(英文prejudice,源自「prejudge」,預先判斷)指的是不給別人以公正的考查便貿然作出判斷。這種判斷沒有任何證據,只憑先入為主的成見而然。
原因
懷持偏見的人所見的不是個人而是群體。偏見可以助長偏見,從而產生更加不良的後果。被偏見影響較深的人往往失去自尊心,以致他們實際在生活上變成像別人所期望的一樣。壓迫之下的受害者可能變成充滿憤恨,對偏見更加敏感,以致有時在其實沒有偏見存在的地方也看出偏見。任何外族人士若非被人以不當的懷疑相看便是被視為潛在的仇敵。
應付
正確的教育刻意幫助人了解偏見的根本原因,讓人能夠更客觀地考察個人是否對人持有偏見;在遭到歧視時也刻意知道如何處理。
面對偏見時應作出合適的反應:
避免反應過激。由於以往的經驗令可以是偏見受害者格外敏感,對任何帶點偏見的事都感到憤懣。但是憤怒往往導致不理智的後果。
了解偏見的成因有助於緩解有此產生的心理不適感。人的狹隘觀念可能是從小養成的。與成年人如父母談論可能有所幫助。人懷有偏見是普遍的事情。特別是全球化國際化日益加劇的今天。
防止『以惡報惡』。受到偏見對待的人可能産生強烈的反感。受害者也許很想加以報復。不過這樣的行為會產生更加嚴重的後果。
盡量保持心平氣和。一切話不必都放在心上,抑制『以惡報惡』的衝動。避免反擊令矛盾激化。不理會惡言,不是懦夫所為;剛相反,以長遠的效果來説,這是最切合實際的行動。
適時挺身發言。未必所有的不平都必須默然忍受,採取適當步驟去自保是明智之舉。以仁慈、冷靜的態度與對方談談也許能夠使他改弦易轍。
不要失去自尊心。不要把你的自尊心建在偏見之上。
客觀
不論由任何人觀察均會得出一致結論之觀察方法。
是哲學的一個中心概念,指一個事物不受主觀思想或意識影響而獨立存在的性質,跟「主觀性」相對應。客觀的事實,不受人的思想、感覺、工具、計算等主觀手段的影響,而能保持其真實性。
主觀
是指在個人世界中觀測到的事件,且此事件因我想而改變。自我意識是產生主觀的原因,有唯心主義者認為,對於自己來說自己的主觀擁有支配自己所相信的東西的絕對權力,且在絕對主觀的情況下,客觀是可以忽略的,因為在你的世界裡,客觀事實也是通過你的主觀世界來反應的,是你主觀創造的客觀。對於唯物主義者來說,主觀擁有不為自己個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性質,並且堅稱世界是實在的,客觀的,主觀不具有對客觀的絕對統治力。隨著科學的發展,唯物和唯心之間的區別越來越小,兩者主觀的外延和內涵有互相接近的趨勢。
表相
理型論(theory of Forms,或theory of Ideas),西方哲學對於本體論與知識論的一種觀點,由柏拉圖提出。
理型論認為,在人類感官能夠感受到事物的共相之上,存在著一種抽象的完美理型(Form)。柏拉圖認為,人類感官可見的事物,並不是真實,只是一種表相(form),它是完美理型(Form)的一種投射。柏拉圖以理型論來作為共相問題的解答。
執迷於
真相真理是我們所認知的集合範圍內可以預測現象的最高自然規律,是客觀存在的,形式系統理論自身的邏輯無法證明。
不可證性使人產生了對真理的自然絕對性規律的信仰(信念),成為指導行動的最高準則。認知超越原集合時會產生新的指導行動的真理,原來的不可證規律在新集合中得到證明而成為原集合的定理。使用真理概念的有科學、哲學、宗教等。真理通常被定義為與事實或實在相一致。然而,並沒有任何一個真理的定義被學者普遍接受。許多不同的真理定義一直被廣泛爭論。許多與真理定義相關的主題同樣無法獲得共識。普世價值與絕對真理是兩個不完全等同的概念,儘管它們經常性地被人們所混淆。
所有主要的實質理論或強理論將真理視為具有本性的某種東西、現象、事物或者一種人類經驗,該理論認為關於真理有重要內容值得談論。這些理論提出的觀點被哲學家普遍認為能在某些方面應用於由人類交互作用中觀察到的事件組成的廣泛集合,或者為與人類經驗中的真理觀念相關的議題提供重要而可靠的解釋(因此稱為強理論)。
矛盾
是在兩個或更多陳述、想法或行動之間的不一致。你必須徹底的拒絕至少其中一個想法。
漢語辭源出自《韓非子》中《難一》所述故事:楚人有鬻盾與矛者,譽之曰:「吾盾之堅,物莫能陷之。」以譽其矛曰:「吾矛之利,於物無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應也。夫不可陷之盾與無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以上文言文,按白話文翻譯:有一位賣盾牌和賣矛的楚國人,他誇讚自己賣的盾牌說:「我的盾牌堅固無比,什麼東西都無法刺穿它。」又誇讚自己賣的矛說:「我的矛鋒利無比,什麼東西都可以刺穿。」有人問他說:「用你的矛來試著刺穿你的盾,結果會變成什麼樣子呢?」那人張口結舌一句話都無法回答。不能被刺穿的盾牌和沒有刺不穿的矛,是不可以同時存在的。
注意在口語和辯證法中,矛盾有著同形式邏輯中完全不同的意義。
言語行為理論
(speech act theory)是由英國哲學家約翰·奧斯丁(Austin, J.L.)於1962年#註1提出。這個理論認為,我們日常的對話可以分為六種話語區類型:
命令
要求
祝願 / 致歉
詢問 / 祈使
邀請
感歎
利用這種分類,有利於學習,而這種好處並不單單局限於第二語言的學習。
香港作家畢華流先生曾就這個理論,在他的作品《頑皮教室》裡用「下課了」這三個字來「說明」:在不同的場合下,同一句句子可以有不同的意思,並符合上述的六種話語分類。
語言哲學
是一門哲學的分支,對語言的用法、來源及本質作理性的研究。對於分析哲學家來說,有四個主要關心的問題:意義的本質、語言用法、語言認知及語言與現實的關係。對歐陸哲學家來說,語言哲學是邏輯、歷史甚至政治的一部分。
首先,語言哲學家尋求意義的本質,解釋「意義」的意義。順著這個脈絡,找尋同義詞的本質。
研究人的語言的哲學成為當代哲學的主要方向。主要代表人物有維根斯坦。
重要人物
索爾·阿倫·克里普克
德國耶穌會教士契爾學
約翰·威爾金斯(John Wilkins 1614-1672)
戈特洛布·弗雷格
希拉蕊·懷特哈爾·普特南
丹尼爾·丹尼特(Daniel Dennett)
崔斯基(Fred Dretske)
諾姆·喬姆斯基
魯道夫·卡爾納普
邏輯學家理察·蒙塔古(Richard Montague)首創的蒙塔古語法(Montague Grammar)
唐納德·戴維森
威拉德·馮·奧曼·蒯因
參見
修辭學
語用論
語義學
邏輯的語義
一般語義學
符號交互作用論
口譯
企圖
外部連結
從語理分析和修辭到語言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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