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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4-09 13:46

行政院「觀光拔尖領航方案」開航,四年要賺5500億

《傳產》行政院「觀光拔尖領航方案」開航,四年要賺5500億元
2009/04/09 12:23 時報資訊
行政院會宣佈啟動第二波新興產業行動方案「觀光拔尖領航方案」,預計今年至101年為止,募集300億元觀光發展基金,在民國101年創造5500億元觀光收入,並帶動40萬就業人口,吸引2000億元民間投資,吸引至少10個國際知名連鎖旅館品牌進駐台灣。
觀光局長賴瑟珍表示,「觀光拔尖領航方案」主要有兩個重點,第一為「魅力旗艦計畫」,乃由上而下的區域觀光旗艦計畫;第二為發文邀請地方政府提供競爭性、獨特性的示範計畫,每個計畫補助上限三億台幣。「觀光拔尖領航方案」也重新定位台灣區域發展主軸:北部地區為「生活的台灣」、中部地區為「產業的台灣」、南部地區為「歷史的台灣」、東部地區為「慢活的台灣」、離島為「特色島嶼的台灣」,金馬以戰地風情為主,澎湖定位為國際度假島嶼。
賴瑟珍指出,300億元的觀光發展基金,將由機場服務費的6成與國庫來支應,此外,今年行政院也額外撥充10億元給觀光局,加上觀光局本身基金,共計也有30億元。至於分配上,魅力旗鑑計畫187億元、築底計畫20億元、市場開拓計畫93億元。
觀光局預計「觀光拔尖領航方案」在民國101年創造5500億元觀光收入,其中觀光外匯收入為90億美元、約3000億元台幣、國民旅遊增加2500億元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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