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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隆 發達集團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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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6-25 18:07
融資券限額鬆綁 6/29正式上路
2015年06月25日(劉煥彥/台北報導)
證交所今天表示,配合金管會宣布鬆綁融資券限額,自29日起將取消投資人僅能在1家券商最高融資8000萬元、融券6000萬元限額限制,並取消投資人對上市單一股票最高融資券限額3000萬元、上櫃單一股票2000萬元限制,預期融資券限額鬆綁後,可滿足投資人需求、增加操作便利,也有助擴大券商業務。
金管會近年在信用交易方面實施多項重大開放措施,本次鬆綁融資融券限額後,個別客戶最高融資券限額將回歸由各券商自行控管,以期在風險管理及客戶需求間取得衡平性。證交所於15日發布配套措施規範,包含增訂投資人開立信用交易帳戶授信額度總歸戶的條件,以及券商應自行訂定客戶融資券額度管理作業程序內容。
依現行規定,投資人開立信用交易達5戶以上,券商即須將投資人全市場的融資額度進行總歸戶後,檢視其財力證明及累積成交金額。新制度上路後,除達5戶者須總歸戶外,如投資人開立第2戶信用交易帳戶起,申請的信用交易融資額度,加計之前已開立信用帳戶所核定的融資額度達3億元以上,券商也須執行總歸戶機制,檢視客戶之財力證明及累積成交金額。
另券商應自行訂定客戶融資券額度管理作業程序包含:1、個別客戶最高融資券限額評估方式,評估時應合併考量其他授信業務已核定客戶的額度,以及訂定整體授信業務對個別客戶融通資金或證券的總額,分別不得超過淨值一定比例的標準,對個別客戶的融資券額度達3億元或券商淨值1/100取其較高者,應提報董事會通過。
2、個別客戶持有單一證券的最高融資券限額評估方式,評估時應合併考量其他授信業務已核定客戶的額度;3、辨識高風險證券或高風險客戶的方式,並對高風險證券或高風險客戶的融資券額度,設定特別監督與核決程序。
4、以公平合理原則,訂定客戶取得融券券源額度的方式,並避免集中由單一客戶使用,如為證交所或櫃買中心進行額度分配的有價證券,更應特別注意辦理。